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2025年2月8日,全国共有4家房地产相关企业申请破产、被终止破产或破产重组。
根据浙江华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月22日裁定受理浙江黄氏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6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团队)为浙江黄氏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黄氏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4月8日前,向浙江黄氏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月22日裁定受理台州黄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6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团队)为台州黄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台州黄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4月8日前,向台州黄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海南信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2月5日裁定受理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3日指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为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10日前,向三亚海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申请人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4月14日裁定受理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债情况,截至目前经管理人审核并提交法院确认,已确认无异议债权86笔,确认债权总额为108551692.88元。而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长兴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各债权进行实物分配后,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其他资产可供清偿剩余债务。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可能,也无第三人为其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其清偿全部债务,故管理人请求宣告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可能,也无第三人为其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其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于2025年1月20日裁定宣告长兴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