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2025年3月24日,全国共有1家房地产相关企业申请破产、被终止破产或破产重组。
根据吕细妹的申请,于2025年1月9日裁定受理肇庆市御景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3月5日指定广东勤思进律师事务所为肇庆市御景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肇庆市御景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5月10日前向肇庆市御景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肇庆市御景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肇庆市御景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定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9时在第十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委托其代理人参加债权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