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最不喜欢的事应该是妻子给自己戴绿帽子,然而,广东有这样一位奇葩男子,竟然多次主动把身患疾病的妻子送入工友的怀抱,不但没有自责之心,反而变本加厉,背地里偷着乐。这位男子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带患病妻子南下打工
卫田军来自四川,家中世代务农,靠天吃饭,日子过得很拘谨。眼看三十多岁还没有找到媳妇,卫田军的父母便花了几千元钱托人帮儿子说亲。
考虑到家庭条件一般,媒人将邻村的郑爱花介绍给了卫田军。与卫田军年龄相仿的郑爱花皮肤白皙,样貌还算出众,因为患有精神病,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一直没有人愿意娶她。
单身多年的卫田军相中了郑爱花的美貌,定下了这门亲事。婚后,卫田军为了多赚些钱,带着生活不能自理的媳妇南下去了广东,靠在工地干些苦力活赚钱养家。
卫田军所在的工地包吃住,其他工友们住在六人间的上下铺。当包工头得知卫田军的妻子有精神病史,离不开人的情况后,给卫田军两口子腾出一间平米不大的小房间。
代价是每个月多扣两百元钱。平日里,卫田军到工地干活,郑爱花就在房间里,精神好的时候也能干一些简单的家务活,两个人的生活也算过得平淡。
然而,卫田军心里并不知足,只要一有功夫,就想着如何赚钱发大财。
天上自然不会掉馅饼,自从和工友吃了一顿饭,卫田军的心里生出一个邪恶的想法来。正是这个想法,改变了他的命运和生活。
和工友聊天发现“商机”
一个下雨天,工地停工休息。卫田军和工友们一起聚餐吃饭。在吃饭聊天过程中,卫田军得知,工友们长期离家在外,为了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偶尔会出去找小姐。
这对于妻子在身边的卫田军来说,自然不算事。然而,接下来的聊天内容,让卫田军动起了歪脑筋。工友们聊起这个话题,平日里和卫田军关系不错的工友陈江说。
“我们这一群人里数你最幸福,你有个漂亮的傻媳妇陪在身边,我们这些人花钱都不知道该找谁。我要是有你这么个媳妇在身边,真是偷着乐呢!”
“哎,有媳妇在身边有什么用,我还不是和你们一样得干活赚钱。还得给她治病。比起媳妇,我更想赚大钱。”卫田军开着玩笑回答道。
“这个还不简单,要不然你把你的傻媳妇借给我们用用,我们也都愿意出钱。这样一举两得,钱不就到了你的手里了嘛!”另一位工友笑着说。
“你这些年一直给她赚钱看病,她也没有为你赚过一分钱,你也真是够辛苦的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卫田军这才意识到,身边的工友们早已对自己的媳妇有了非分之想。
当天晚上,回到自己的房间,卫田军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到这些年,自己的媳妇身患精神疾病,没有赚钱能力,一直是自己为这个家辛勤付出。于是,在他的心里生出了一个念头。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神志也是偶尔不清醒,让妻子躺着赚钱,对她来说应该也不是难事,也能够减轻家里的负担,何乐而不为呢?......卫田军就这样说服了自己。
妻子反抗呼喊引人报警
第二天,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给了工地的工友。如果想要解决生理需求,需要支付给自己一百元,自己的妻子可以陪他一次。
消息一出,工友陈江第一个主动上前,痛快地塞给了卫田军一百元后,大摇大摆地向卫田军小两口的房间走去。不明世事的郑爱花看着陌生的男人进了屋,在自己眼前宽衣解带。‘
恐惧地蜷缩在角落不敢吱声。早已对郑爱花心生好感的陈江一把将对方拽了起来,推到了床上,发疯一样发泄自己的欲望。
对于对方野蛮的行为,郑爱花吓哭了,大声喊着丈夫的名字。此时,在窗外不远处的丈夫卫田军听到了妻子的呼喊,心里多少也有一些纠结和痛苦。
然而,手里的一百元钱阻止了他向前的脚步......半个多小时后,陈江心满意足地整理好衣服走出了房间。从那之后,工地上先后有十多位工友以同样的方式对郑爱花进行了侵犯。
每当郑爱花清醒的时候,都会质问丈夫卫田军为何要这样对待自己,低头哭泣的样子让人心疼。多次的折磨,让郑爱花的精神状况每况愈下。
即便如此,每次工友靠近她,她依然会反抗、哭喊、求救......而卫田军则把郑爱花彻底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心中的愧疚一点一点消失不见......
郑爱花的呼喊声引来了附近居民的注意,路过这里的人经常能够听到女子哭喊救命的声音。一天下午,陈江给了卫田军一百元后,再次溜进了郑爱花的房间。
郑爱花像是受到了惊吓,对着窗外大声呼救,凄惨的声音吸引了附近路过居民的注意。一位好心的居民路人报了警。
不一会儿,民警赶到现场,将正在对郑爱花实施侵犯的陈江抓捕拿下。在派出所,陈江如实交代了一切。随后,掌握了情况的民警将卫田军抓捕归案。
审讯中,卫田军称,妻子患病,自己多年来赚钱为妻子治病。为了筹到更多钱,想到用这样的方式赚医药费,初衷也是希望早一些帮助妻子治好病。
不料自己的行为换来了这样的下场。殊不知,卫田军以如此荒唐的方式赚钱,不但践踏了妻子的自尊和人权,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最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陈江违背郑爱花的意愿,与没有自我防卫意识的郑爱花发生关系,犯强奸罪,予以获刑;
卫田军以收取金钱的行为,允许工友侵犯自己的妻子,以此来牟取利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关于本案的法律解读
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不嫌我家境贫苦,我不嫌你身患疾病,简简单单、平平凡凡的也是爱情。
但这世上竟有荒唐之人竟然利用自己身患疾病、不能自理的妻子来赚取昧良心的钱,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受人唾弃,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关于陈江强奸行为的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陈江违背郑爱花的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定强奸罪。
对于强奸罪而言,该罪在犯罪主观上要求犯罪行为人为故意。这里所说的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受害人的性自主权而希望该结果发生,仍然实施。
在本文中,陈江明知自己与郑爱花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违背其本身意愿而仍然实施,具有主观恶意。
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强奸罪要求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从而发生性关系。
并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未与精神病人形成婚姻关系或者共同生活的前提下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强奸。
在本文列举的案例中,郑爱花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且系卫田军的妻子。因此对于陈江的行为而言,无论他是在郑爱花精神失常不知反抗时与其性交。
还是在她精神正常不能反抗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都属于强奸。综上所述,陈江的行为在主客观上都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二、关于卫田军利用妻子赚钱的行为分析
在本文列举的案例中,卫田军系郑爱花的丈夫,由于郑爱花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主要依赖于自己的丈夫。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导致卫田军能够将其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对于卫田军的行为而言,其利用妻子与他人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
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了共同犯罪,所谓的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本文中,卫田军对工友称只要给钱,让自己妻子陪他们,其利用自己妻子精神失常,不能反抗来赚取金钱的行为与前来实行强奸行为的工友构成了共同犯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的规定,对于在共同犯罪中提供帮助的从犯,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在本文中,卫田军通过自己身为郑爱花丈夫这一身份的便利,帮助自己的工友强行与郑爱花发生性关系,因此卫田军的行为属于强奸罪的帮助犯,也应当以强奸罪来定罪处罚。
但由于实际侵害人为卫田军的工友,因此根据《刑法》第27条的规定,对于提供帮助的卫田军而言,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
四川,讲成广东[笑着哭]
🐷🐶不如!畜生!
那些工友全部犯Q J 罪
女人如衣服大家一起穿
故事不象故事
别污名化我们广东,,
故事会
花钱找小姐的工友最亏[吃瓜]
继续编
不要不信 他就希望我出去找 还喊我跟他朋友 不知道这种男人思想为什么这么龌龊 真的比变态还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