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昨晚的突发事件,涉事医生真做错了

奕迅的笔记 2024-12-11 08:14:42

导语

医生默许工程师观看病人隐私?糊涂啊!

近日,有网友发帖爆料,她在东莞市中医院进行心脏彩超检查,过程中需要将上衣全部撩起,裸露上半身。然而就在检查期间,一名男子不顾门外护士“里面在做检查,请勿进入”的提示,突然闯入检查室。该男子自称是工程师,走进来坐下了。多女士立即把衣服往下拉,但彩超医生让其把衣服拉上去继续做检查,且一边检查一边与该工程师聊天。

因为彩超医生未对该男子行为加以制止,于是该名患者选择向医院客服投诉,但其认为接听电话的女客服态度敷衍,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随后,一名自称医院客服的男子进行电话回访,他声称该工程师是前来维修彩超设备的,只是进行正常工作,并非进来窥探。患者认为该男客服对此事件的态度同样敷衍,缺乏应有的歉意和关怀。

针对此事,患者提出了一系列质疑:为何医院维修设备非要在病人检查期间进行?这是不是医院管理上的疏忽?非医护人员为何能如此轻易地进入检查室,甚至坐在医生旁边观看医生检查病人的隐私?这是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偷拍风险?彩超医生为何默许非医护人员进入并观看病人的隐私?这是否意味着医生未尽到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医生的医德是否存在严重问题?此外,从客服的态度到医生的素质,该医院的管理体系是否存在严重漏洞和缺陷?

该患者表示,自己的隐私被侵犯,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重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

12月8日晚间,东莞市中医院对该投诉发布了情况通报称,近日,某患者在医院进行心脏彩超检查时,第三方设备维保公司一工程师违规进入检查室与医务人员沟通调试检查设备事宜,导致患者产生不良就医感受并引发投诉。事件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立即对全过程进行复盘调查,并第一时间联系患者表达歉意。

通报称,经调查,该事件因涉事工程师未严格执行医院相关制度违规进入检查室造成,暴露出当班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经医院研究决定,对当班医务人员、涉事科室负责同志作出通报批评、深刻检查、取消年度评优等处理;责成第三方公司对涉事工程师作出严肃处理,并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目前,医院已得到该患者的谅解,并将全力协助该患者做好下阶段的诊疗。

东莞市中医院表示,接下来,医院将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强化培训、设立隐私保护监督小组等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着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大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竭尽全力守护患者身心健康。

这一事件中的涉事医生确实有错,做错事的确要立正挨罚。

在很多纠纷里涉及隐私问题的医患纠纷不少,这种有第三方人员参与的隐私纠纷还真不多,如今绝大部分的医生在处理患者隐私上都是非常小心翼翼的,没想到还会发生这类事件,涉事医生确实不冤,但这也给各位同行们敲响了警钟,前车之鉴在前,可莫要糊涂行事!

在患者隐私上

医生做错了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有保障患者隐私与安全的义务。在这起事件中,医院在以下几点上存在明显失职:

1、对维修人员的管理失控

男子进入检查室时,门外有明确标示“正在检查,请勿进入”,医院本应确保这一指示被遵守。然而,维修人员的随意进入反映了医院在管理流程中的漏洞。

2、未安排合理的维修时间与地点

即便设备需要维修,医院本可以选择避开患者检查的时间进行安排,而非在患者进行私密检查时允许工程师进入。

3、缺乏隐私保护意识

医生在男子进入检查室后并未立即制止,反而要求这名女性患者继续配合检查,忽视了患者的心理感受。这种处理方式显然不妥,进一步加重了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

如今的患者句句离不开隐私权医生要谨记“52111”原则

时代真的变了,如今的患者很脆弱、很敏感,在以前看上去很正常、并不会那么上纲上线的事情,现在患者只要觉得心里不舒服,可能都会追究。特别是在个人隐私方面,有些人特别在意,医生无意中侵犯,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一场麻烦。

就在这起案件尘埃落定之时,鉴于带来的深刻教训,一些大三甲医院推出了有关患者隐私的“52111”原则,即:5不2少1陪1了解1告知,这个新推出的原则极其重要,希望各位同行能够领悟学习。

从这份资料中我们得知,5不:不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不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不在床头卡上填写患者的诊断;不在患者面前讨论不利于患者康复的疾病信息;不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病案室审核,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减少:减少暴露,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减少暴露。减少观看,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蔽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

1陪同: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家属或异性医护人员陪伴。

1了解: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1告知:对于涉及患者隐私的实习、教学活动,应告知活动内容并征得患者本人同意。

对此,上海某三甲心内科主任表示:“这两年患者提出的隐私被侵犯的投诉层出不穷,综合《侵权责任法》、《民法典》、《医师法》,一些大医院总结出了这个52111原则,希望各位谨记背熟,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以上这些原则不只是保护患者的隐私,更重要的是保护我们自己。”

“5不2少1陪1了解1告知”,多么全面又精简的原则呀,真的希望自今日开始,再也不要见到如此尴尬又令人头疼的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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