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业委会,如何进行物业管理?

劳动知库 2023-12-14 20:44:36

生活中常常存在一些老旧的生活住宅小区,这些小区建设的时间早,往往从未成立过业主委员会,这造成了小区的管理这空。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各地都出台了法规政策,以广西为例,通过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允许小区自行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承担业主委员会的一些职能,解决小区管理缺位的问题。具体体现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增加了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条款。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住宅小区想要进行物业自我管理,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成立业委会,可以选择先行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这样的举措让老旧小区的业主们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此外,根据修改后的《条例》,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其人员的相关事项将适用关于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的有关规定。其人员组成也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新增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建由业主代表、居 (村)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成立的;(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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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12-16 22:00

    正好让街道办居委会住建局钻空子,安置物业公司强行收费,业主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