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3过3

晓巧谈梧桐 2024-06-24 20:45:17

文/启明鑫

本周IPO共审3家公司,3家获通过。创业板审核1家获通过;北交所审核2家获通过。

汉朔科技是一家以物联网无线通信技术为核心、集物联网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面向泛零售领域客户提供电子价签系统等软硬件一体化产品。北京汉朔持有发行人21.84%的股份,系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侯世国合计控制发行人31.9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285.73万元、286,188.90万元、377,506.33万元。

成电光信主营业务为网络总线产品和特种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网络总线产品以及特种显示产品两大类,主要应用于国防军工领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邱昆、解军和付美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前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739,149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6.5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1,348,895.93元、169,199,914.71元、216,099,609.26元。

太湖远大是一家集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半导电内外屏蔽料以及其他规格电缆用特种产品系列。赵勇、俞丽琴及潘姝君合计持有公司44.7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71,365,571.98元、1,392,301,568.42元、1,523,539,239.04元。

一、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是一家以物联网无线通信技术为核心、集物联网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面向泛零售领域客户提供电子价签系统等软硬件一体化产品。

公司前身成立于2012年9月,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行前总股本38,016万股,发行人共有18家子公司,4家分公司,2家参股公司。截至2023年年末,员工总计788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汉朔持有发行人21.84%的股份,系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侯世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发行人4.26%的股份,通过北京汉朔控制发行人21.84%的股份,通过汉朔领世控制发行人3.98%的股份,通过汉朔领智控制发行人1.06%的股份,通过汉朔领域控制发行人0.83%的股份;因此,侯世国合计控制发行人31.97%的股份。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1,285.73万元、286,188.90万元、377,506.3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61.25万元、20,773.21万元、67,765.47万元。

(四)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业务成长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61,285.73 万元、286,188.90 万元、 377,506.3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2.99%;发行人电子价签终端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48%、 93.07%、93.20%;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市场。发行人预计 2024 年收入为 44.25 亿元。发行人与主要竞争对手 SES 公司存在专利纠纷。

请发行人:(1)结合现有主要客户上线率及预计后续需求、新开拓客户的需求规模和签约进展、主营业务产品价格走势、境外市场竞争环境、专利纠纷影响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是否存在下滑风险;(2)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在智慧零售领域之外的应用情况及报告期 内的收入情况,新领域应用是否能够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3)结合零售行业线上线下交易发展趋势、全球电子价签市场规模及发行人主要产品应用场景、竞争优劣势、市场开拓能力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未来的市场发展空间,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成都成电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为网络总线产品和特种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网络总线产品以及特种显示产品两大类,主要应用于国防军工领域。

公司前身成立于2011年5月,2014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行前总股本53,170,000股,发行人无控股子公司、无参股公司。截至2023年年末,员工总计167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邱昆、解军和付美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78,430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46%;解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64,459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47%;付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96,260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2.59%;前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739,149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6.53%。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1,348,895.93元、169,199,914.71元、216,099,609.26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0,871,351.13元、33,621,611.72元、45,044,724.92元。

(四)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关于业绩增长及可持续性。

请发行人:(1)说明对中航工业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向其销售是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销售产品服务价格是否公允性,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2)说明特种显示产品的未来需求量、产品的竞争优势和研发情况,并结合利亚德、上海航空电器有限公司在军工领域的销售数量、价格及目前批产定型阶段,说明特种显示产品业绩增长的持续性。(3)说明2023年下半年以来新签署的特种LED显示产品及FC网络数据通信卡订单情况,与上年同期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并说明新签订合同能否支持后续经营业绩。(4)根据2022年至2023年发展趋势,预测发行人2024年度资金需求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收入确认合规性。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或非标准化产品的分类标准,不同产品收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是否需要军方终验或第三方验收,是否需要安装调试,并说明发行人以签收单或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是否满足以合同签署日期、产品发货日期、产品签收或验收日期三者中孰晚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要求,合同中包括验收条款却以签收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原因,后续是否存在验收、安装调试环节,在客户签收时点控制权是否转移。(2)列示报告期各期关于LED显示产品的合同主要内容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履约时间、具体金额及其占比,并说明LED显示产品是否存在跨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情形。(3)列示报告期各类产品中完成审价、未完成审价和不需要审价的产品类型、各期销售金额及其占比,报告期内完成审价产品的收入调整情况,未完成审价产品的暂定价格确定依据和标准及审价进展,结合历史上审价及暂估价的差异情况、相关审价政策,分析对发行人报告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4)说明从验收确认到完成审价的平均时间周期,2023年下半年以来军品审价差异情况,并结合军工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军品收入审价差异及对当年业绩影响,说明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及财务内控有效性。

请发行人:(1)详细说明2021年以来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详细列示其中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以及涉及销售收入跨期的合同或项目,结合申请挂牌期间会计差错更正及信息披露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2)发行人及其董监高等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挪用公司资金、占用公司资金等违法违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是一家集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半导电内外屏蔽料以及其他规格电缆用特种产品系列,公司亦可根据客户要求研发具有特殊性能的高分子材料。

公司前身成立于2004年2月,2015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行前总股本43,596,000股,发行人无参股公司。截至2023年年末,员工总计349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赵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13,6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51%;俞丽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7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06%;潘姝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3%。赵勇、俞丽琴及潘姝君合计持有公司44.7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71,365,571.98元、1,392,301,568.42元、1,523,539,239.04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5,895,556.50元、61,091,412.20元、77,457,018.70元。

(四)主要关注点

1.C292塑料制品业,2024年预测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654.66万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的“C292塑料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大类下的“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大类下的“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024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33,823.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5%;2024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6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6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苏公W【2024】E1347号),公司预测2024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164,764.73万元、7,662.28万元和7,654.66万元。

2.经营性现金流连续3年为负,分别为-20,735.67万元、-15,145.98万元和-16,564.95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20,239.85万元、22,273.25万元和22,928.7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71%、27.05%和24.30%。商业汇票是公司客户主要结算方式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735.67万元、-15,145.98万元和-16,564.95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为负,其原因系公司将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汇票贴现取得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计入。还原该部分影响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剔除票据贴现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报告期内,公司随着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应收款项亦相应增加,导致剔除票据贴现影响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3.销售人员人均薪酬显著高于研发人员及可比公司水平

根据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以2022年为例,发行人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为33.68万元,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为13.98万元,可比公司销售、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20.74万元、21.85万元,发行人销售人员人均薪酬显著高于研发人员及可比公司水平,发行人研发人员薪酬显著低于可比公司水平。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研发人员基本工资占整体薪酬的比例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中超新材,是因为人均创收更高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创收及平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据披露,万马股份销售人员人均创收/人均薪酬最高,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万马股份其电缆业务销售占比较高,而电缆业务单位产值更大,故单位产值的销售奖励金额会低于高分子材料业务;另一方面,万马股份在高分子材料行业的影响力、品牌实力等都属于最高水平,其对销售人员的销售奖励政策可以略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公司与中超新材的销售人员人均创收/人均薪酬差异不大,说明两家公司对销售人员的销售奖励政策基本一致,公司销售人员人均创收相对更高,因此人均薪酬也相对较高。

(五)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关于销售服务商和贸易商。

请发行人说明:(1)销售服务商为发行人带来的订单金额与其服务能力是否匹配,销售服务费是否必要且公允,销售服务费是否与相应合同订单逐一对应。(2)销售人员及其近亲属、销售服务商、大额交易对手方及相关人员是否能够实际控制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能施加重大影响。(3)贸易商与销售服务商在业务模式上的差异,贸易商和销售服务商并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通过贸易商、销售服务商销售产品与直接向客户销售同类、同型号产品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4)贸易商、销售服务商和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或者其他利益安排,销售服务商是否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行人防范商业贿赂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与经营性现金流。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余额较大且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值的情况下,发行人信用政策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末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谨慎、充分。(3)发行人大量使用票据结算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往来挂账,是否存在票据到期不能兑付情形,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情况。(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销售费用及销售人员。

请发行人结合商品销售及运输方式,列示报告期销售商品的运输费用,分析运输费用与销售收入的配比关系,对比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销售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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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巧谈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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