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六亲之判,令人飘摇不定者,盖父子而已。论父,有以印为是,有以偏财为是;男命论子,有以食为是,有以杀为是。何者为正?何者为偏?
古以财煞论父子,而任氏则以印食为父子。其理如是:
以理推之,男女皆以正印为母,克正印者,偏财是也。男命正财为妻,财生异性七杀,是为子也。
以情推之,父母皆有生我之功,世无犯上之理,任氏通篇以理论命,可谓正命理学之名,其功伟甚!奈何遇六亲之征验,何故要以“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伦常束缚呢?大概是其所生之封建背景之影响了。
且夫世之父母,有不爱子女者乎?无也。
世之常理,男为阳,女为阴,女易从男而去,非男女地位不平等之故,实为阴阳二气本性之影响也。阳动而不居,阴静而守成,既成夫妇,阳之动未息,阴之静不得已附阳动而去。此中景象,可从未婚之男女,及已婚而尚无子女之男女观察得之。
一旦子女得生,往往家庭必趋于稳固,盖母从父,而父非从子,实以爱子而后静也,阳性之本动,因子而趋静,如何不是另一种子来制父的情况呢?盖阳由动趋静,是有一个过程的,即先得阴以牵绊,后得阴阳相合而生子使阳静以守。故以男官煞为子女,方为正理。此中之官煞,非为犯上之名,实为父母爱子女之故也。
因此,论父子,当以偏财为是,男命之论子女,当以官煞为是。
任氏受制于封建时代不合理的纲常思想,而不从父母爱子女之情考虑,用人事而有不从人事之理,其谬可知。然而观其子女有无之论,却又非全从食伤而论,最终得出结论,“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可见,任氏以食伤为子女之名,实为伦常观念所致,非其能力有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