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三圣庙烧尸案,离奇大火中惊现女尸,警方凭借电话簿寻真凶

北街老酒 2025-01-01 12:24:28

在香港三圣村三圣庙旁,一座被岁月遗忘的废弃木屋,竟成为了一场离奇惨案的发生地。那是1996年10月23日中午,阳光洒在三圣庙的琉璃瓦上,庙内的清洁工像往常一样进行着清扫工作。当他步出庙门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头一紧——不远处的木屋被滚滚浓烟笼罩。

这座木屋早已破败不堪,平日里常有瘾君子在此躲避尘世,偷偷吸食违禁药物,所以起初清洁工以为是他们不慎引发了火灾,便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消防员迅速响应,经过紧张的15分钟扑救,火势终于被控制住。然而,当他们踏入那片被烟熏火燎的木屋废墟时,却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尸体的面容已被大火无情地吞噬,难以辨认其生前的模样,现场的气氛瞬间变得凝重而阴森。

警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封锁了现场。消防员指出,现场存在两个火源,一个是尸体本身,另一个是尸体旁的手提包。警方在手提包的残骸中发现了一些女性用品,但大多已被烧成焦炭。警犬在木屋周围搜寻时,在地面上发现了血迹,这无疑给案件定性为凶杀案提供了有力证据。

确认死者身份成为警方面临的首要难题。尸体严重烧焦,手提包中也没有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于是法医介入调查。经过仔细检验,确定死者是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死亡时间在10月23日上午8点至10点之间,头部有被硬物击打留下的多处伤痕,但并非致命伤。从尸体的姿态和呼吸道中发现的黑色物质推断,起火时受害人可能已处于昏迷甚至死亡状态。

警方依据法医报告,将调查范围聚焦在20岁左右的失踪女性群体上,筛选出了7名失踪人员。为了查明死者身份,警方安排家属前往殡仪馆认尸,可面对那具面目全非的遗体,家属们悲痛欲绝却无法确认。警方没有放弃,要求家属提供失踪者照片,并运用骨骼重叠技术进行身份比对。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一名头骨与死者完全吻合的失踪者,进一步查阅牙科就诊记录后,也高度匹配。家属在再次认尸时,凭借死者手上的金戒指,最终确认了死者就是廖金美。

廖金美,年仅20岁,人生却已历经坎坷。一年多前结婚生子后又离婚,儿子由前夫抚养,自己则独自搬到屯门居住。案发前,她在佐敦道的一家夜总会担任公关小姐,据其同事和家人透露,她的生活背景颇为复杂。在夜店工作时,她身兼“金鱼”和“木鱼”两种角色(“金鱼”只供观看,“木鱼”则有更多接触),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常常欠下巨额赌债,为偿债甚至不惜与债主过夜。此外,她还有吸食毒品的不良记录,与一些滥药青年交往甚密,这使得警方初步怀疑这是一起情杀案。

警方对廖金美身边的50多人展开了详细调查,却一无所获。廖金美的前夫曾因对其被害态度冷漠而被怀疑,但他拥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很快被排除嫌疑。警方又将目光投向她工作中可能得罪的客人,因为同事反映她常欺骗客人,收取费用后便消失无踪。然而,沿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依然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她的客人和债主也都逐一被排除了嫌疑。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廖金美的同事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她说案发当天早上6点左右下班后,与廖金美一同乘坐出租车到旺角车站后分开,廖金美当时穿着黑色套装裙,拿着白色抽屉包。由此推测,廖金美可能在6点半至10点之间遇害。警方得知廖金美通常会在旺角转乘往元朗方向的小巴士回屯门住所,且该车会经过案发地三圣村,便前往小巴总站调查。报亭职员称看到一位符合描述的女性登上了小巴,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小巴司机。司机对廖金美印象深刻,记得她像往常一样坐在最后一排,且是一个人,在三圣街下车时大概是7点半左右。这使得警方将廖金美的遇害时间更精准地锁定在7点半至10点之间。

廖金美为何在通宵工作后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三圣村这个偏远之地呢?警方最初猜测她可能是毒瘾发作前来吸毒,但考虑到她独自居住且天气炎热,路途遥远,这个推测很快被否定。

案件陷入了胶着状态,半个月过去了,毫无进展,眼看就要成为悬案。然而,1996年11月17日,事情出现了转机。警方再次回到案发现场,遇到了廖金美的家人在附近祭奠。廖金美的妹夫交给警方一个记事本,称在金属栏杆旁石头裂缝中发现了一个电话簿,最后一页竟写着廖金美的名字。警方深感疑惑,如此显眼的位置,之前地毯式搜索为何没有发现?而且电话簿崭新,没有被水浸或暴晒的痕迹,唯一的解释就是凶手在案发后回到现场并遗留了此物。

通过电话簿,警方锁定了嫌疑人林振华,一名54岁的工地保安员。11月28日,林振华被警方拘捕。起初,他坚决否认与案件有关,直到警方出示那本电话簿,他才承认认识廖金美,并开始交代案发经过。

林振华称,案发当天早上在旺角吃早餐时,遇到了在夜总会结识的肥龙。肥龙带着两名女子,称她们在澳门输光钱且欠债,示意林振华用1000元带走其中的廖金美。之后他们四人乘坐巴士到三圣村,在三圣庙旁木屋交易时,廖金美反抗,他在推搡中致使廖金美头部撞到石头晕倒,便取走钱包中的1000元并烧毁手提包,准备离开时发现廖金美没了气息。这时肥龙提议毁尸灭迹,他便听从了建议,与肥龙一起用木板和垃圾盖住廖金美,由肥龙点火后三人离开。

但警方对这个口供存疑,因为巴士司机证实当天只有廖金美一人在三圣村下车,而且警方调查后发现根本没有“肥龙”这个人。面对警方的再次盘问,林振华又给出了另一个版本。

他说半年前在夜总会与廖金美相识,后达成协议,他帮廖金美介绍客人,廖金美就免费为他提供服务。后来为节省房钱,他们常在三圣庙木屋交易。案发当天,廖金美突然要求先支付500元,他拒绝后廖金美离开,他一气之下捡起石头砸向廖金美,将其击晕拖回木屋后发现廖金美已停止呼吸,便烧毁了现场和拿走物品,一个月后回来查看时遗留了电话簿。

1997年10月3日,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林振华被控谋杀罪,但他只承认误杀。由于他此前多次说谎,陪审团对他的人品产生怀疑,最终裁定他犯有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然而,2000年林振华以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有误为由提出上诉,并成功改判为误杀罪,这起案件也暂时画上了句号。但关于辩方的申诉理由是否合理,至今仍引人深思,案件背后的真相或许只有当事人最为清楚,而那座被烧毁的木屋,依然静静地矗立在三圣庙旁,仿佛在诉说着那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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