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如果自己平时仅仅靠种地维持生计,最怕的就是遭到他人的破坏。比如说你搞蔬菜种植,遭到他人的盗窃和家禽啃食,你搞果园种植遭到他人的盗窃和采摘。
如何能够避免种植被他人破坏的行为,最重要的办法就是主人自己防范起来,杜绝村民的家禽破坏,防止村民半夜三更采摘的盗窃行为。不过,对于法律来说这种盗窃行为,似乎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比如,如果有村民在偷西瓜的时候摔断腿了,报警之后不是处罚偷西瓜的人,而是让瓜农赔偿盗窃者医疗费。正因为有了这种扭曲的是非价值观念,才导致越来越多的村民肆无忌惮地盗窃和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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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南丰县一户蔬菜种植户麻某在自己家的菜地种了一些蔬菜,没想到经常被村民的一群大白鹅来啃食。一气之下就想到了一个办法,买了农药和玉米粒搅拌在一起,然后撒在了蔬菜地里。
果然七天之后村民龙某某的一群白鹅,又开始出现在了麻某的蔬菜地里啃食,导致龙某某的114只鹅因为吃了有毒的玉米粒死亡,这些死亡的鹅光是重量就达到了546斤。也算是龙某某罪有应得的了。
不过,麻某的气是出了,但是人家龙某某并不认为自己家的鹅有错,认为鹅跑到麻某的地里吃蔬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如今自己的114只鹅因为吃了麻某地里的毒玉米粒死亡,必须要求麻某赔偿。
没想到接下来龙某某报警之后,当地的公安民警也非常给力,在麻某某的地里提取了玉米粒送到检测中心,认为玉米粒属于高毒农药。最终,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被告麻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而更可笑的是法院还另外让被告人麻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龙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190元。这样算下来村民龙某某才是赢家,法律就是为这种不知廉耻的喜欢占便宜的人设置的,谁让人家的鹅被毒死呢?
法院也不管麻某下毒的原因是什么,也不管麻某下毒的地方是不是自己的菜地,也不问为什么龙某某的114只鹅,为什么也好跑到麻某某的蔬菜地里去啃食,总之谁死伤谁有理就这么判了。
那么,接下来受委屈的只能是麻某某了,自己的蔬菜地被龙马的114只白鹅啃食,他找不到赔偿的依据,反倒是在自己菜地里撒毒玉米粒被判刑三年,还要赔偿龙某某8190元的损失,那么他的损失谁来赔偿呢?
很多网友看到这一幕也纷纷跟帖留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上海一名网友跟帖留言;“三观依据扭曲,这社会全乱套了,真不知道什么是对错了。自己家的菜地打农药也犯法,那么村民的鹅啃食他人菜地却是理所应当的吗?”
江苏一名网友跟帖留言称:“如果小偷去他人家里偷东西,一不小心从楼上摔下去摔死了,是不是被盗的户主也得赔偿抵命呢?这明显就是法院的法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判决方法,太无耻了。”
四川一名网友跟帖留言说:“看过一段经典的话,当你需要法律保护你的时候,它不一定能保护你,但是如果你触犯了法律,它一定会制裁你,很无奈、很心酸啊!看来我们的法官只有治罪老百姓的本事,没有保护老百姓的义务。”
按照该案件的法官的判决逻辑,就是如果有人要杀你的时候,你只能乖乖等着就对了,你可以别杀但是千万不能还手,还手就是犯法的。就跟被人殴打反击,就属于互殴一样,让受害者白白挨打才算是法律认可的受害者。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比如那个点外卖经常被偷的居民,狠狠地让外卖多放了辣椒,结果被偷外卖的家长起诉了,说是孩子吃了偷来的外卖嘴巴肿了,点外卖的居民必须赔钱。这样的刁民认为法律就应该保护他们这种盗窃者。
诚然这114只大白鹅是无辜的,但是家禽是有主人饲养的,自然就得有管理家禽不破坏他人菜地的责任。如果放任家禽啃食他人的蔬菜,那么就应该承担家禽的意外死亡。你总不能让人家菜地不打农药吧?
在农村的老百姓都知道,如果自己的家禽跑到他人地里,吃了玉米种子被毒死了,是不敢跟种地的户主索要赔偿的。只能怨你自己不管理好自己的家禽,跑到他人地里被毒死也是罪有应得了。
所以,法律不应该是谁起诉就谁有理,谁有死伤就谁有理。而种植蔬菜的麻某也应该聘请律师,哪怕是把这8190元当成律师费,也要争个明白是非,不能让恶人得了便宜还卖惨,白白糟蹋人家的菜地还讹8190元钱。
大家对于这样的法院判决有什么想说的,你认为麻某在自己家菜地打农药违法吗?欢迎跟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