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一旅行博主在羊卓雍错观景台的餐馆就餐时,点了一盆78元的酸菜鱼,没想到结账时,变成一斤78元。该博主说,菜单上写着酸菜鱼78元,并没有注明按斤计算,且点菜时,老板也没有说明也没有称鱼的重量。
直到结账时,老板才说鱼按斤计算,每斤78元,这条鱼是3.7斤,价值288元。事后,博主晒出菜单显示点了三个菜,其中土豆丝28元,西红柿蛋汤28元,酸菜鱼标价78元,结账是368元。最让人气愤的是,博主对此提出异议,拍视频时,老板竟然威胁博主:“不要网上发,发上去我找到你,我弄死你。”
据男子介绍,老板告诉他,在藏族吃鱼是不能看的。男子时候自拍视频,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在藏族吃鱼不能看?也就是说,这条鱼多重多大我都不知道,那是不是老板想说几斤就说几斤?
事后,有网友说,该饭店老板太猖狂了,不仅欺骗消费者,还公然威胁消费者,性质非常恶劣。所以,建议博主应该果断报警,并且向市监局投诉反映,让饭店关门歇业。实际上,当地有关部门也应该积极介入调查,商家的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给当地旅游带来了恶劣影响。
这家店酸菜鱼按斤卖没问题,事先不让看鱼也没关系,甚至卖得很贵都无所谓,但是,这些都要事先申明,明码实价。
只要顾客认可,就没关系。否则,就有欺诈消费者之嫌。而且,店家还不让顾客拍照。店家既然心里没有鬼,怕什么拍照?
开门做生意讲究的就是诚信,明码标价,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先以78一份诱导消费,后又以78一斤,3.7斤算账,前后不一,这是赤裸裸的欺诈。而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欲设法维护时,却再次受到人身威胁,这店家显然已是“惯犯”。
且店家曾坦言:“这样的做法是不对,但必须这样收费,不行可以报警”。何以有恃无恐?我想这里面的道道值得深思。可偏偏这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是仅仅的罚款200元。想想不知有多少旅客吃了哑巴亏,如此恶劣的行为,区区200元啊,不疼不痒,试问该处罚的意义在哪儿。这是否刚好证实了前面说的有所倚仗?
我认为,商家犯了三个错。1、不明码标价,按斤卖就应该在78元后面加上每斤,含糊其词就是有想钻空子的主观故意!2、既然按斤卖的,你就应该先问顾客想吃多少斤的鱼,然后当着顾客的面秤是多少斤,而不是你说几斤就是几斤。3、威胁顾客,说“不要网上发,否则弄死你”,太嚣张!
类似的景区酒店宰客行为已经见怪不怪,我已经无力吐槽了,只是想提醒一句店家及景区所在地的负责部门,这是一种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再不加以纠正,一旦恶名在外,你们就等着喝西北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