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年轻时候抛弃妻女,年老了被抛弃,居然还回来找亲生女儿养老

清石先生 2024-12-13 16:33:13
一、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案人物名字均为化名,具体情节有改编)

浙江省一名姓陈的老汉,年轻的时候曾是当地林场的一名员工,过着平凡却安稳的日子。

经人撮合,他与同村的李芬结为夫妻,婚后第二年,女儿王欣呱呱坠地,一家三口共享天伦之乐,生活虽不富裕,但也充满温馨。

然而,命运的转折点出现在女儿 5 岁那年。

陈老汉在一次机缘巧合下结识了离异且带着孩子的徐惠。

这一次相遇,宛如一场噩梦的开端,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

陈老汉鬼迷心窍般地一心要与徐惠在一起,全然不顾自己的家庭责任。

他回到家中,面无表情地向李芬提出离婚。

李芬听闻,一时间如遭雷击,她紧紧抱着年幼的女儿,声泪俱下地哀求陈老汉回心转意,只为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

可陈老汉的心早已被新欢占据,对李芬的苦苦哀求置若罔闻。

最终,李芬在绝望中无奈地同意了离婚。

离婚后的陈老汉,迅速与徐惠同居。

他对徐惠母子宠爱有加,几乎有求必应。

为了满足徐惠的物质需求,他花钱如流水,各种小礼品小惊喜不断地送入徐惠手中。

但讽刺的是,陈老汉对于亲生女儿那仅 100 元的抚养费,他却总是找借口推脱。

每当李芬带着女儿前来索要抚养费时,他总是眉头紧皱,不耐烦地声称自己没钱。

为母则刚,李芬并没有被生活的苦难压垮,为了女儿王陈欣,她坚强地撑起了整个家。

她每天同时打几份工,生活的重担让她疲惫不堪,但看着女儿逐渐长大,她心中便充满了希望。

母女俩相互扶持,在艰辛的岁月中艰难前行,日子也慢慢有了些许起色。

转眼间20多年过去了,陈老汉在徐惠母子身上倾尽所有。

他甚至为了给继子买房结婚,还狠心卖掉了单位分配给自己的房子。

他满心以为这样的付出能换来徐惠母子的真心相待,却未曾料到人心难测。

2023 年,62 岁的陈老汉突发脑梗,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

这一变故却让他看清了徐惠和他继子的真实面目。

刚开始的时候徐惠和她的儿子还能将就着伺候,时间一长,特别是她们觉得陈老汉已经很难治好了的时候,就直接将陈老汉当成了累赘,往日的温情不仅瞬间消失不见,每天还各种冷嘲热讽。

他们冷漠地对陈老汉说:“老陈,你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实在没办法照顾你,你还是回老家去吧。”

陈老汉气得浑身颤抖,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付出了一切,换来的却是如此残酷的结局。

他愤怒地吼道:“我为了你们付出了这么多,你们怎么能这样对我?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

可无论他如何愤怒,都无法改变被抛弃的命运,最终他被无情地撵回了老家。

在老家孤苦伶仃的陈老汉,此时才想起了已经 24 年未曾见面的女儿陈欣。

他通过林场的老同事,费尽周折打听到了陈欣的住处。

怀着一丝侥幸,他拖着病躯找到了陈欣。

见到女儿,他试图唤起亲情:“欣欣,我知道这些年我亏欠了你太多,但我现在病了,没有人照顾我,看在亲人的份儿上,以后你给我养老吧,或者每个月给我 2600 元生活费也行。”

陈欣看着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眼中满是恨意。

她冷冷地回应道:“你凭什么要求我管你?我从小在姥姥家长大,你何曾管过我一天?在我心里,我早就和你没有关系了!”

说完,便毫不犹豫地将陈老汉拒之门外。

陈老汉却认为,无论过去如何,自己始终是陈欣的父亲,女儿有赡养他的义务。

于是,气急败坏的他将陈欣告上了法庭。

二、法律分析

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责任,但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是绝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形下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绝对的。

在陈老汉与陈欣的案例中,陈老汉虽符合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条件,但他在陈欣幼年时严重违背抚养义务,其行为与本条文所预设的正常父母子女关系前提存在重大差异。

正常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权利义务相对等。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在本案中,陈老汉虽未对陈欣实施杀害、虐待等严重犯罪行为,但他对陈欣的遗弃行为同样给陈欣带来了巨大伤害,从某种程度上与上述严重犯罪行为具有相似的性质,即严重损害了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因此,陈欣有理由主张减轻赡养义务,法院在判决时也充分考虑了这一因素。

最终法院判决陈欣每月支付给王老汉 1000 元赡养金,而非陈老汉所要求的 2600 元。

三、案件反思

1、作为父母,应当深刻认识到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家庭是每个人心灵的港湾,父母的关爱和抚养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

像陈老汉这样为了新欢而抛弃亲生女儿的行为,是对家庭责任和亲情的严重亵渎。

这种行为不仅给孩子带来物质上的匮乏,更在其心灵深处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父母在面对感情和家庭的选择时,要时刻保持理智,珍惜自己的家庭,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切不可因一时的冲动或私欲而毁掉孩子的幸福和家庭的和谐。

2、对于子女而言,当遭遇像陈老汉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时,内心的痛苦和怨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从法律层面看,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我们需要遵守法律规定。

这并不是要求我们无条件地满足父母不合理的要求,而是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尽到自己的法定义务。

有人说:就不应该给陈老汉一分钱,给他1000太多了,还是让他自生自灭吧!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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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石先生

简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