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究竟该多交税还是少交?

枫语联翩 2024-07-10 23:39:33
(1)

北大博雅特聘教授、国发院经济学教授姚洋近日指出,中国交个税的人口比例不足20%,当前个税累进税率过高,尤其对年收入三四十万的中等收入群体负担较重;

但不应该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如果再提高起征点,提高到八千,一万,更没人交了;

而应调整累进税率,减轻中等收入者的税负。

先明白一下教授的观点,简单来说就是中产者的税率过高,交税过多了;

而整个交税人群比例太低,不应该提高交税门槛,而应该降低更好;

比如,来个3000元,4000元交税,就能扩大交税人群。

教授是这个意思没错吧!

(2)

交个税的人群占全国总人口的不超过20%;

这个比例不高,因为有80%的人都是不交税的;

这80%的人包括有:

低收入者(低于5000元/月),失业者,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甚至部分创业者;

还包括在校的中小学生,高中生以及大学生群体;

以及还未开始读书的儿童;

这个比例究竟是高还是低,又是否合理,就要看这几类群体人数究竟占多大比例;

假如社会的退休人群占40%以上,学生群体和儿童群体占有10-20%,那这20%的交税人群也就没低到哪里去。

还有很关键的一点,该教授认为中等收入(年收入在三四十万)者税赋太重,应该减轻;

这就很让人想不通;

一边认为交税人群太少,一边认为中等收入者税赋太高;

教授想要的状态,是让交税门槛降低,让更多低收入者开始交税;

然后,再降低中等收入者的税赋;

交税人群多了,总的税收金额却有可能减少了,或者是保持不变,亦或者略微增加;

这就是教授认为的合理状态吗?

不敢立刻赞同。

(3)

看一看北宋著名的王安石变法是如何处理税收的;

当封建王朝进入宋代,官僚士大夫和商人自然而然的形成权贵阶层;

这个群体内部的利益盘根错节,强强联手,欲望,权力和财富飞快暴增带来马太效应;

贫穷者越来越贫穷,富有者越来越富有;

这都是通过不公平的方式获得,对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不但没有贡献,反而是社会的恶瘤;

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免役法就是针对富人的过高财富,通过税收方式调节贫富差距;

让富人多交税,让贫穷者少交税;

最终让整个社会呈现活力。

只不过这样的改革一开始就遭到了既得利益者的反扑,而且是整个权贵阶层的集体反扑;

虽然改革前期取得了一些效果,也被后续排山倒海的反对声音所淹没;

最终还是失败了。

只有利益被触碰才会反对,权贵阶层才是王安石变化失败的根本原因。

(4)

几千年前的古人都知道用税收调节贫富差距,让富人多交税,补贴穷人;

现在的专家教授却认为中等收入者交税太多;

几乎所有的公众都不敢苟同。

专家昨天说公众应该早买房,今天说公众应该去租房;

昨天说房价太低,今天说房价过高;

昨天说农民应该在城市买房;

今天说公众应该到县城农村买房。

专家的话不是自己说的话与自己矛盾,就是自己说的话与别的专家矛盾;

专家的话最好别信。

专家们有没有预测过,现在的每月5000块的购买力有多少?

除了房租,生活费,还剩多少来养家?

5000元几乎等于低收入,却还要每月交税;

而那些每月2-3万的人群却被认为交税过高,应该降低

感觉有点本末倒置了。

其实税收本是一种社会财富分配的平衡工具;

富人多交税,有产者多交税,高消费人群多交税;

让低收入者少交税或者不交税;

让贫富分化适度减小;

这才是税收工具的真正作用。

假如用错了,用反了,让富人少交税,而让低收入者,贫困户还要交点税;

贫困者不堪重负,富人活得更轻松自在;

不仅无益于社会进步,反而大大影响社会进程。

与其让低收入者交税,不如反思为什么工资收入无法提高,为什么还有80%以上的人收入不足5000元?

假如让整个社会80%的人收入达到一万以上,那么交税人群自然就增多了;

不是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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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语联翩

简介:以独特视角看世界,注重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