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四川成都的罗女士(化名)在产假期间因孩子黄疸治疗需暂停母乳喂养两周,并将此经历分享至社交平台。其所在公司发现后,要求她提供“纯母乳喂养证明”,否则将取消哺乳假并索赔休假期间的工资、社保等费用。罗女士申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最终维权成功。
争议焦点与法律依据
公司的诉求
公司认为罗女士未持续纯母乳喂养,不符合哺乳假条件,主张其退还休假期间的工资、社保等费用。
法院判决依据
医疗证明有效性:成都市两家医院均出具了加盖“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的证明,明确建议休母乳喂养假一个月。根据四川省《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此类证明是享受哺乳假的法定依据。
法律适用:哺乳假的核心是医疗证明而非实际喂养情况。罗女士在产后已开始尝试母乳喂养,且医院确认其需要哺乳假,因此休假合法36。
程序合规性:罗女士已提交诊断证明并履行休假手续,公司无充分证据推翻医疗证明的效力。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公司诉求,认定罗女士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无需退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
类似案例对比
哺乳假批准条件:根据上海某案例,哺乳假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严重影响母婴健康”的疾病(如产后抑郁),仅家庭照护困难无法作为依据。
晒娃与权益关系:法院未将罗女士的社交分享视为违约证据,判决重点在于医疗证明合法性。
启示
员工权益保障:医疗证明是哺乳假的核心依据,企业不得以非医疗理由取消假期。
企业合规风险:公司需谨慎处理员工休假争议,避免因程序瑕疵或证据不足败诉。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法律条款或类似案例,可参考劳动法及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