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广东汕头潮南区检察院依法披露了一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当地一处4层楼房进行室内装修时,一名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工人从3楼天井处坠下,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获赔12万元后,谅解了施工方负责人。最终该施工方负责人连某某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公诉。
连某某家住广东汕头。
连某某与人合伙,在没有任何手续及资质的情况下,承建位于潮南区司马浦镇大布上村一幢四层楼房的室内装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连某某在没有设置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该楼房中施工建设。案发当日17时许,工人陈某在该楼房三楼楼梯处施工作业时从天井处掉落到楼下地板,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连某某等人赔偿被害方人民币十二万元,并与被害方达成调解协议。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死因符合高坠致严重胸部损伤死亡。
连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认为,连某某作为施工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员,未尽到监管责任,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1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一条人命才十二万,
还不如安徽晏一条狗值钱。真黑
为了生活没办法 保险又不知咋开盘 呜呜呜呜呜 天要下雨了
这不关家属问题,我觉得。人家请这些装修来搞,出事是装修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