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认为同居女友出轨捅死女友父亲!自称“正当防卫”

谢登港 2022-05-09 20:03:26

同居生活,没有领取结婚证,这种同居关系本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贵州赫章县的男子杨某光却把同居女友“花月”当成了自己的“私人财产”——他怀疑花月出轨,带着3个同伙到女友家闹事,与女友父母发生争吵大豆。冲突中杨某光持刀捅死女友的父亲,随后逃离。在潜逃14年后,隐姓埋名在外打工的杨某光落网。但他自称是正当防卫。2022年5月9日,贵州赫章县检察院披露了这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男子杨某光40岁,贵州赫章县人。

案发当年,杨某光还是个20多岁的年轻人,他和女子花月同居,但没有正式结婚。

虽然并非夫妻,但杨某光已经把花月当成了自己的“私人财产”。案发前,杨某光怀疑花月出轨,和一名何姓男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于是两人频频争吵,杨某光干脆和弟弟一起,把花月送回娘家。

但是杨某光并未就此罢休,还是一直纠缠花月。案发当日下午,杨某光带三个不明身份的人到花月家找她,与花月的父母发生争吵,争吵中双方发生打斗,花月母亲持木棒,其父亲持弯刀,杨某光持匕首,打斗中杨某光的左手腕被砍伤。

愤怒之下,杨某光用匕首刺向花月父亲胸部后逃离现场,花月的父亲被扶回家后死亡。经赫章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系被他人用锐器损伤颈左胸部造成开放性血气胸死亡。

案发后,杨某光一直在外潜逃。直到14年后落网。贵州赫章县法院一审此案认为,杨某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八万元。

杨某光不服上诉,称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毕节市中院二审认为,杨某光持刀刺伤被害人胸部致起开放性血气胸死亡的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指认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持刀刺杀被害人,具有伤害故意,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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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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