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公道在人心!冻结老百姓合法收入,到底是有理还是无理?

北溟鹿鸣 2025-02-06 15:36:48

最近看到了一件事,让我想起了朋友前期的一个遭遇。某男子玩游戏时被误点了广告,发现是一个财博网站,一时好奇,于是就充值了15800元玩了会。后来他意识到这应该是一个骗局,于是利用网站管理人员的贪婪,提现了21409元,便退出了此网站。过了几个月之后,男子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暂扣的金额为37209元,便立即联系了银行。据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为他的资金流水涉及到一个赌博网站,所以被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冻结的。按照警方的逻辑来看,从赌博网站上提取现金,有可能是同伙为了转移资金,因而进行冻结也是情理之中,但令人诡异的一幕发生了。

        

男子因家中老人病重,急需银行卡内的钱救命,于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但令人诧异的是,公安机关却提出他必须要把充值被骗的钱财15800元,以及提现的21409元,共计37209元全部退赔才能给他的银行卡解冻。因为事出紧急,男子无奈之下只能先借来30000多元,交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将银行卡解冻。事情过去之后,男子越想越不对劲,如果说从网站上提现的21409元属于非法收入,那自己能够理解,但是为什么自己充值的15800元也变成了非法资金呢?于是他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希望能够返还自己充值的15800元,但公安机关拒不认可。

        

为此,男子一气之下,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自己的15800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款物进行扣押,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根据判决对暂扣的赌资上缴国库,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并非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最终法院裁定:男子的诉讼理由不成立,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 但是很明显这中间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地法院刻意回避了一个数字的问题,只是模糊的说明公安机关的行为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并非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即便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难道这中间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就管不着么?肯定不是,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判决,我就不清楚了。

        

其实不久之前,我的一个朋友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据朋友说,十多年前年轻不懂事,在赌博网站上玩了几天,后来发现是一个骗局就不玩了。但是前些天,他的一张银行卡也同样遭到了冻结,据银行反馈的信息来看,是外地公安机关的行为。认为朋友在十多年前在财博网站上有流水,于是就把朋友现在的银行卡冻结了。这事情不仅朋友不明白,我也不太明白。按照道理来讲,如果是从赌博网站上获利了,你冻结并要求当事人退回非法所得,这还情有可原。但是朋友那时候不仅没有获利,还赔进去几千元,但是警方现在却以有财博网站有流水为由,将他最近几年摆摊获得的收入1万多元强行冻结,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这样的事情让我想起了某高速工作人员的那段话::“经过三年疫情,现在财政都没钱了,这叫执法到位,该罚的钱,必须得罚。”这样的理由曾经让无数网友吐槽,如果汽车超载,存在责任问题,该罚就得罚,这种行为坚决不惯着。 如果没有超载的情况下,要一视同仁的话,司机是不要哭了,只有多拉多跑才能赚到钱,运输成本一直在压缩,导致一些司机疲劳驾驶。 说来说去赚钱都很不容易,这样下来运输成本太高,意味着接不到活。 大家都没钱,钱都去哪里了?老百姓口袋里也没钱。同样,对于上面的赌博网站的事情来说,如果是当事人在赌博网站上获利了,应该没收非法收入的,我们都能够理解,但是为什么连自己的合法收入都没收了呢?更何况,我记得即便是当事人违法了,也有一个追诉期。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赌博罪的追诉期为五年。这是因为赌博罪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赌博行为情节严重,最高刑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十五年;若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期为二十年。从以上两件案件来看,第一个显然没有过追诉期,但是因为数额较小,不足5万元,所以不涉及刑事犯罪。如果是治安处罚,时间也只有六个月,更何况如果要罚款的话,需要出具一定的收据。但是当地公安机关的行为,很显然都不属于上述的种种行为,这就让人非常不理解了。

        

为此,我想到了之前一些黑心老板,通过克扣工人工资的致富方式。某些企业的老板在工人入职之后,喜欢扣一个月或者几个月的工资,最后以各种理由将员工辞退,甚至直接无理由直接辞退。而一旦工人向老板索要这些损失的时候,黑心老板就会说:要钱没有,你去起诉我吧!一般而言,因为一个工人涉及的金额不算太大,如果起诉的话肯定能够要回来。但是除了律师费,再加上付出的时间和大量的精力之外,多数人都是亏本赚公平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很少有工人真得会去起诉这些黑心老板。对于这些黑心老板而言,一个工人扣5000,一百个工人就能够扣50万,时间长了,这可真不是一笔小数目。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大多数老百姓都畏惧其权力,因而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也大多数选择自认倒霉,很少有人敢主动跟公安机关叫板,这也就会为某些个别的不法行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当然,本文提到的两个案件虽然让人难以理解,但是具体情况还有待于进一步证实,但是从已有的信息来看,公安机关处理这些问题的方式和方法是存在问题的。也许有的人会说,本文开头那个男子不是已经起诉了么?尽管已经败诉了,但是事实上公道自在人心,而且现在的法院判决也并非就是绝对正确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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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溟鹿鸣

简介:社会评论者! 艺术行路人! 爱国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