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喊,否则我就掐死你。”
深夜,一个蒙面男人闯进一户人家,这家男人在外打工,女人留守在家,而蒙面男人的目标,就是这家留守的女人。
女人吓得流泪哆嗦,但是也不敢反抗身强力壮的蒙面男人,就这样,“采花大盗”再一次得逞了。
这个恶魔在17年间,犯下了抢劫案91起,盗窃案23起,还侵犯了116位无辜女性。
这些不幸的女人,最小的只有十几岁,最大的都已经60多岁,其中竟然还有他的小姨子。
而这个罪恶多端的恶魔,就是刘庆朋。
1972年春节前夕,刘庆朋出生在安徽省临泉县一个偏僻的小村庄里,这个看似平凡的婴儿,日后却成为了震惊全国的“淫魔”。
刘庆朋从小虽然家境贫寒,但父母对他宠爱有加,这也间接导致了他懒惰、好吃懒做的性格形成。
小学毕业后,他就借口家里穷,不愿继续上学了,父母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青少年时期的刘庆朋整日游手好闲,在村里四处晃荡,他不务正业的形象很快在村里传开,以至于到了适婚年龄,村里竟然没有一个姑娘愿意嫁给他。
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刘庆朋的父母不得不花重金从外地“找”了一个媳妇,这个媳妇虽然长相平平,但为人勤劳踏实。
然而,有了媳妇后的刘庆朋不但没有改掉懒惰的毛病,反而变本加厉,他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自己则继续游手好闲。
所以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他的第一段婚姻就以失败告终。
后来到90年以后,农村兴起了外出务工潮,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家乡,到城市寻找机会。
刘庆朋也曾短暂外出打工,但很快就因不适应辛苦的工作而返回了老家,这时他带回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陈芸。
陈芸是云南人,被刘庆朋的甜言蜜语骗到了安徽,两人认识仅10个月就结了婚,然而好景不长,陈芸很快发现刘庆朋是个中看不中用的懒汉。
为了维持生计,陈芸不得不自己外出打工,留下刘庆朋一个人在家,刘庆朋对外宣称自己留在家是为了照顾年迈的母亲。
这个说法让村里人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甚至有人称赞他是个难得的孝子。
然而,没人知道这只是刘庆朋的伪装,他留在村里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实施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
1993年夏天的一个夜晚,刘庆朋第一次作案。
他潜入邻村王某家中,手持尖刀威胁正在熟睡的王某,王某是个留守妇女,丈夫常年在外打工。
面对刘庆朋的威胁,王某不敢反抗,只能忍受侮辱,事后,王某因为害怕丢脸而选择了沉默。
这次得手后,刘庆朋发现留守妇女是最容易得手的目标,于是开始了他的犯罪生涯。
1995年,刘庆朋的胆子越来越大,他盯上了村里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家。
那天晚上,他翻窗进入孕妇家中,却发现孕妇并不是一个人在家,还有两个十几岁的女儿。
刘庆朋丧心病狂地在孕妇面前强暴了她的两个女儿,这两个未成年女孩被刘庆朋威胁,不敢声张,只能默默承受这份痛苦。
这两个女孩中,大的16岁,小的才14岁。
1997年12月的一个寒冷夜晚,刘庆朋又将魔爪伸向了自己村里的留守妇女吴某。
当晚气温很低,他得逞后,竟然还将她的被子和毛毯偷走,让吴某在寒冷中瑟瑟发抖。
吴某同样因为害怕流言蜚语而选择了沉默,这让刘庆朋的犯罪行为开始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2001年,刘庆朋的兽行达到了新的低点。
他的小姨子陈珍从云南来投奔姐姐,但姐姐常年在外打工,小姨子觉得和姐夫在家非常不合适,于是几度想要离开。
但是刘庆朋以介绍对象为由,几次挽留陈珍留,最后在一天晚上,他趁陈珍熟睡时闯入她的房间,将她侵犯。
可怜的陈珍不敢声张,只能默默忍受这种耻辱,最后悄悄逃回了云南老家。
2008年,刘庆朋的犯案频率急剧上升。
这一年,他作案高达26起,其中最令人发指的是他对一位60多岁老人的侵犯。
那天晚上,刘庆朋潜入老人家中,本想偷点东西,但当他看到独居的老人时,竟然起了歹意。
尽管老人拼命反抗,大声呼救,但体力悬殊的她最终还是没能逃脱魔掌。
这位老人已经65岁,她的丈夫早已去世,儿女都在外地工作,刘庆朋不仅对老人下手,还抢走了她的积蓄。
2009年,刘庆朋又作案25起。
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多,刘庆朋变得越来越大胆,他开始不分昼夜地作案,有时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犯罪。
刘庆朋的犯罪手法也越来越残忍,他开始携带绳子和胶带,用来捆绑和封口受害者。
然而,即便如此,大多数受害者仍然选择了沉默,她们害怕一旦事情曝光,自己会成为村里的笑柄,甚至可能被丈夫抛弃。
这种畸形的社会心理,无形中成为了刘庆朋犯罪的保护伞。
直到2010年,刘庆朋终于栽了跟头。
他企图侵犯村里一个新娶进门的媳妇,却遭到了激烈反抗,这个勇敢的女子不顾世俗眼光,毅然选择报警,警方很快将刘庆朋抓获。
在审讯中,刘庆朋交代了自己17年来的犯罪经历。
他共强奸116名妇女,其中包括多名未成年少女和老年妇女,还犯下91起抢劫案和23起盗窃案。这个数字令所有人震惊。
刘庆朋案件的细节令人不寒而栗。
他往往选择留守妇女作为目标,因为这些妇女的丈夫长期不在家,而且她们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他会先仔细观察目标家庭的情况,了解家中成员的作息时间,然后在深夜时分,趁家中只有妇女或儿童时实施犯罪。
在被捕后,刘庆朋还厚颜无耻地辩解说,如果第一次作案就被举报,他也不会犯下这么多罪行。
这种推卸责任的说法,更显示出他毫无悔改之意,也暴露了他扭曲的心理。
2010年底,刘庆朋被判处死刑,随即执行。
然而在当时,案件带来的影响却远未结束。
刘庆朋案不仅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更折射出那时候的农村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它暴露了留守问题的严重性,大量农村劳动力外流,导致农村“空心化”,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成为弱势群体,容易遭受犯罪侵害。
许多受害者因为害怕“丢脸”而不敢报案,这种以贞洁为重的陈旧观念,实际上成为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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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材料:
【1】中国网——《安徽一农民17年强奸116人 被判死刑》
http://www.china.com.cn/v/news/2011-03/22/content_221927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