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消除事故隐患,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被罚

凤凰网安徽 2025-04-16 11:08:08

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消除事故隐患,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东监能罚字〔 2025 〕22号。

该单位施工现场供热管道等缺少色环色标及介质流向标识、加药间无通风设备等事故隐患均未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给予2.5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 (曾用名:合肥皖能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6年,安徽省能源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列51%,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来源: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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