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越来越多人返乡祭祖、追思故人,但是因不当地烧纸、焚香等行为,却极容易引发火灾,不但害人害己,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近日,武穴市公安局大金派出所处理两起因过失引起火灾的案件,两名违法行为人受到相应的处罚。

3月24日13时许,大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大金水库磨儿山发生山火。接警后,民警前往进行处置,经过村干部、村民及各部门人员的奋力扑救,山火得以控制,所幸无人员伤亡。经查,3月24日中午12时许,花桥镇毛仁山村民毛某琴(女)携带香纸、打火机等,到大金水库磨儿山祭奠亡人,但纸钱燃烧过程中,不慎引燃了周围杂草、灌木丛,进而引发山林火灾。“我特别后悔,以后绝不再犯了,我犯的错误,希望给大家一个警戒,以后千万要注意安全。”到案后,毛某琴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天下午,大金镇花园村樊家冲山发生山火,大金派出所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当天中午,花桥镇吴文贵村村民毛某花到毛家咀祖坟山(“梆家脑”山)拜祭先人,烧纸钱不慎引发火灾蔓延至樊家冲山,毛某花在现场灭火扑救时被轻度烧伤,现在花桥医院住院就医。

目前,违法行为人毛某琴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毛某花过失引起火灾案还在办理中。
警 方 提 醒
清明祭祀尽量选择文明绿色的祭祀方式,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勿心存侥幸,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