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整体形象的成形,是把构思的各部分内容联系起来酝酿成熟的结果。在整个艺术酝酿的过程中,不论是选材立意、孕育人物、提炼情节、设置环境,虽然各有一些具体要求,但它们都体现着以下一些共同性的构思原则。
(一)从生活实际出发
忠实于生活,是文学作品的生命所在。形象构思的基础是深厚的生活积累,凡是真正从生活中提炼、创造出来的文学形象,总是具有艺术生命力的。文学的真实性原则首先就表现在从生活出发创造形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杜勃罗留波夫说:“我们还要求文学具有一个因素,缺了这种因素,文学就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真实。”(《黑暗王国中的 一线光明》)艺术家之所以为艺术家,只因为他并不是想照他所想要看的那样去看事物,而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去看事物。
形象构思从生活实际出发,这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规律的。文学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以社会存在作为认识的基础。不论是创作材料、主题思想、或是人物、情节,都只能从客观存在中得到,而不是从天而降之物,即使是写神仙鬼怪故事,也总带着人间烟火味。从客观实际出发,实现感性到理性的飞跃,才可能概括生活的本质。
作品要符合生活实际,作者要从生活中获得养料,不能从概念出发进行构思,这虽然是尽人皆知的道理,但我们仍要一再强调这个原则。这不仅因为它符合形象构思的规律,还由于违背这一原则的情况在创作实践中并不少见。这种不从生活出发的突出表现就是虚假。
例如,有的作者赶时髦、赶浪头,勉强去写自己不熟悉的生活,有的作品强拉硬扯、拼凑材料;有的只凭主观臆测或根据某个刻板模式,瞎编情节,人为制造矛盾,强使人物服从某种概念;有的矛盾的发展,解决形式千篇一律,不合生活情理。诸如此类,说明了我们一些作者对于坚持从生活出发这一原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这些虚假现象已引起广大读者的不满,必须坚决克服,文学理所当然地要反映出真实生活的面貌。
文学的真实性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统一。文学要虚构,但虚构决不是凭空杜撰。形象构思既不能背离生活规律,又不能对生活作依样画葫芦的实录,强调从生活实际出发与在生活的基础上集中概括、提高是统一的。因此,任何只求形似而缺乏艺术概括的创作,同样是不可取的。
试想,如果只把《卖驴》中老汉误入火葬场,被驴一脚踢死的原材料复述一遍,把《芙蓉镇》中胡玉音的故事只写成寡妇哭坟,把《被爱情遗忘的角落》中存妮与小豹子的野性暴发只是暴露一通,那还有什么文学形象的社会意义可谈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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