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怒江州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怒江消防 2024-09-04 09:37:37

9月2日,怒江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文辉主持召开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怒江州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会上,何东支队长从编制背景、编制历程和意见采纳情况、规划目标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做了汇报。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规划》内容全面详实,符合现行标准和规划要求,具有可操作性,满足怒江消防规划长远发展要求,原则性同意通过。

杨永铸常务副州长指出,原则同意该《规划》,并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要项目化、清单化推动《规划》落地落实。消防、发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清单,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站建设、车辆装备等项目规划落实落地。二是要严格落实“楚雄现场会”精神。要加强各县(市)应急救援力量的整合工作,做到一支队伍抓救援。

李文辉州长强调,一要深刻认识《规划》制定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通过《规划》来切实提高全州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州级发改、自然资源、财政、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对接,统筹怒江全域空间战略规划和片区功能定位,做好消防设施布局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二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的宣传培训。要推动“全民消防”建设,形成全民学消防、全员会应急的良好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结合《规划》认真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各部门要根据《怒江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相关要求落实本地、本行业相关工作任务,着力健全完善消防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评体系,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机制,夯实消防本质安全基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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