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铁杖这个名字,相信很多人并不熟悉,但他在中国体育史上却是如雷贯耳。因为他是正史中唯一明确记载能“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的牛人(出自《隋书》)。
现代测速,奔马在15米—18米/秒之间,就算以15米/秒来算,100米也仅需6.67秒,比博尔特的百米最好成绩还高了近⅓。
至于一天能跑500里更是夸张,马拉松全程才84里!现代最优秀的特种兵一天急行,150公里就是极限。
所以,很多人认为这就是史书夸大其词,但从记载的详细过程来看,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麦铁杖,太建(陈宣帝年号)始兴人,也就是现在的广东韶关人。穷苦出身,不识字,但他却有几项特质为人所不及——
一是力气特别大,单手举起百斤石墩不在话下;二是非常能喝,一次喝个十几碗没有任何问题(大约二十度左右的十斤米酒);三是擅长游泳,能“反复游水数十里”。
家里穷又好喝酒,麦家的窘境可想而知,为了能不时地过过嘴瘾,麦铁杖想到了一个“高明”的解决办法:偷盗。当然他不是专业盗贼,而是以“渔猎”为掩护,一边打猎一边踩点。
但很不幸的是,这位老兄的盗窃技术实在是太差,没几次就被逮着了。
可能是鉴于其所窃财物的数额较小,又或者是当时的广州刺史欧阳頠“以德服人”,反正最后量刑比较轻,“没为官户,配执御伞”,罚他为当时的南陈皇帝陈顼,也就是陈叔宝的老爹,执掌御伞。
本来是受罚,却阴差阳错吃上了皇粮、当上了公务员,也算是交了狗屎运。
但麦铁杖可不这么想,他还真有点不服输的精神,偏不相信自己连个贼都做不好。于是在撑伞之余,他也经常打打零工——继续偷窃。
有看官可能会问,在皇帝身边当差,有这时间吗?你还别说,还真有,而且是大把的时间。
配执御伞的工作实际是很轻松的,也就是白天撑撑伞,晚上基本没什么事,麦铁杖一无家口,二无其他不良嗜好,所以他就是利用这个时间段,做成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他在白天乖乖地给皇帝撑伞,等一下朝,这个家伙就发挥自己跑得快的特长,长途跋涉上百里去镇江一带抢夺财物,第二天上朝,他照样赶回来撑伞,丝毫不耽误事。
我们可以稍微算一算,从南京到镇江大约85公里,一个来回就是340里路,刨去打劫的时间,再小憩一会(撑伞毕竟也是一个体力活),满打满算,麦铁杖不到一个晚上跑了近400里路,日行500里一点都没有夸张。
那这个事情是如何被发现的呢?毕竟麦铁杖既没有作案时间(常理上是完不成的),也没有作案工具(一贫如洗,没有马匹)。
问题出在麦铁杖太嚣张了。他竟然明火执仗、挨家挨户地抢,更无语的是,他每次还都去同一个地方,有时甚至抢同一户人家。
就这样,麦铁杖一连出去抢了十多次,镇江的老百姓就对他都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即便麦铁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从不杀人也不劫色,但是,单单揪住一小撮人霍霍还是让受害者忍无可忍,大家联名告到了省里,省长一看证据确凿,就将这件事情汇报给了皇帝。
陈宣帝一听都蒙了,麦铁杖每天都在给自己撑伞,怎么可能跑到一百多里外的地方去抢劫?“见铁杖每旦恒在,不之信也”。但是,告状的人越来越多,他也不得不审慎对待。
经过与尚书蔡徵商议,最终,他想出了一个计策。
有一天,下朝时,宣帝突然对众大臣说:“现在有一封紧急公文,需要送到南徐州刺史手里,必须要在当晚赶回来;如能完成任务,赏百金。”
麦铁杖确实是一个没多少心眼的人,一听就乐开了花,自己不正好符合条件吗?而且公务与私利还两不误,于是他“应募赍敕而往”。
奇人就是奇人。一个晚上,他竟然真的能够在南京和镇江之间打个来回。我相信史书绝对没有乱写,因为他不是什么王公贵族,也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史家没有必要为他吹牛皮。
好了,一切都搞明白了。面对兴冲冲回来领赏金的麦铁杖,皇帝只用了一句话就打发了:抓起来!
不过宣帝还算是一位明主,他“惜其勇捷,诫而释之。”
此后数年,麦铁杖就一直“隐居”在福建省清流县的山野间。
陈亡后,江南高智慧做反,杨素受命平乱。衣食无着的麦铁杖(虽然释放但一直被监管,就像现在的假释一样,自然不能重操旧业)前来从军。
杨素早就听说过他的大名,于是人尽其才,让他当了一名侦察兵。
麦铁杖的天赋果然不是盖的,第一次接令,他就“头戴草束,夜浮渡江”。
这是什么概念?趁着夜色,游过了长江。要知道当时的长江水宽约一万米(比现在宽得多),普通人跑一万米都费劲,他竟然仅靠泳技游了过去,简直不可想象。
而且,他还在弄清了对方的兵力部署后,当晚又顺原路游了回去(这还是人吗?)
不过,他刚回到军营,杨素又让他回去重新确认一下,原因是这份情报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
这不整人吗?但麦铁杖不觉得,他马上又重抖精神向对岸进发,可惜这次他走了背字,刚上岸就被敌方的巡逻兵给逮住了,然后交给了逆帅李棱。
李棱“遣兵三十人卫之,缚送高智慧”。
三十几人押送一人,谁都认为不会出问题。但这是对普通人而言,麦铁杖恰恰不是普通人,他是天赋异禀的人。
当行至庆亭,麦铁杖趁对方吃饭的间隙,将镣铐弄开(看来开锁也是他的特长),然后“取贼刀,乱斩卫者,杀之皆尽。”
临走前还把对方的鼻子都割了下来,作为自己功劳的凭证。
等回去后,这位老兄拿出一整袋鼻子给杨素看。把个杨素惊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立马就封了麦铁杖一个小军官,让他充当前锋。
有了这样优秀的向导和勇猛的前锋,高智慧叛乱很快被平定,然而朝廷论功行赏时却没有麦铁杖。
麦铁杖心中虽不平,却也没有要死要活。他施展飞跑绝技,追上了已经在回京路上的杨素,之后什么也不说,就是一路默默陪着同行同宿。
杨素也是人精,见此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便向杨坚奏请授其为仪同三司(没有开府,只是有三公的待遇)。但因麦铁杖不识字,不久之后就被放归乡里。
开皇十九年,杨素受命北征突厥,又想起了这位奇人+故人,于是征召麦铁杖以车骑将军+前锋的身份随征。四月,杨素军在灵州以北与达头可汗部遭遇,麦铁杖请令率先锋迎击,杀敌甚众,随后杨素指挥大军继进,大败突厥,达头可汗重伤逃遁,余众号哭而去。
战后,麦铁杖加封上开府。
杨广即位后,汉王杨谅于并州谋反,麦铁杖又从杨素击之,“每战先登”,进位柱国大将军。
麦铁杖虽然位高爵显,却不是大族出身,因而常被人讥笑。有一次,考功郎窦威嘲笑他说:“麦是什么姓?”铁杖随口应道:“麦豆(窦)不殊,那忽相怪!”
怼的窦威哑口无言,时人都认为麦铁杖机敏聪慧,从此再也不敢嘲笑他。
杨广即位之后,待麦铁杖甚厚,每次他出征归来,杨广都会让其入宫饮宴,赏赐更是不计其数,而且很多都是杨广的心爱之物,这在炀帝一生中是不多见的。因此麦铁杖常怀尽忠之心。
杨广首征辽东时,麦铁杖请为先锋。在出征前他已经抱了必死之心,将要渡辽河时,他对三个儿子说:“吾荷国恩,今是死日。我既被杀,尔当富贵,唯诚与孝,尔其勉之。”
等到渡河时,桥未完工,离岸还有几丈,这时敌军大批涌来。麦铁杖率先跳上岸,与敌作战,最终壮烈殉国。
麦铁杖死后,杨广痛苦不已,重金赎回他的尸体,追赠他为光禄大夫、宿国公,谥“武烈”,其爵位由长子麦孟才继承。
麦孟才谨遵父训,对隋朝忠心耿耿。当杨广被宇文化及所弑后,麦孟才欲为其报仇,可惜事泄,被宇文化及所杀。
老实讲,麦铁杖并不是一个很单纯的人,相反他是一个有超高智慧的人,用大智若愚形容他最为合适。
他因偷盗两次被逮,一次因祸得福,一次毫发无损,至少是证明他人缘不错,无论是第一次的刺史还是第二次的宣帝都看他顺眼,否则何必用计试探他,直接大刑伺候不就完了。后来又借着高智慧叛乱,抱上了杨素这个大腿。杨素、杨广时代多少名臣宿将死于非命,而他非但没有步他们后尘,反而步步高升,最后对儿子的那句“我既被杀,尔当富贵”,更是有看破一切的洒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