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关注了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10月1日开始实施。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新规增加了“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并给出制作图例。
快来查看更多地方新规↓福建宁德丨10月1日起,《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所有在用电动自行车均要实名登记上牌,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且后座只允许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电动车销售方面: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未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未公示或者披露相关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广东佛山丨10月1日起,黄牌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我市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使用期限的通知》: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可登记发放过渡期牌照。核发黄色过渡期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可使用至2022年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号牌自动作废,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将不具备上路资格。
河南开封丨10月1日起,所有电动车必须悬挂标识牌和戴头盔上路根据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关于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标识化管理的补充通告》,电动车于2022年10月1起,必须要悬挂标识牌上路,未悬挂车辆,会依法查处,车主可在9月30日前,免费安装标识牌。另外,骑乘电动车要戴头盔,否则会予以劝导。
河南平顶山丨10月1日起,未上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平顶山于2022年6月启动电动车上牌规范管理,并于9月1日起,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由执法人员予以登记并责令其限期上牌。10月1日起,未上牌的电动车将不允许在市区道路行驶。
山东禹城丨10月1日起,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10月1日起,山东禹城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并且设定限行区域,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还是那句话,电动自行车要合规上路,还有,安全骑行不能忘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