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一切的基石,有恶必惩,有冤必伸才是法律该做的事情,但现实却不是这样,法律的严谨没有体现,甚至伪造证据,洗发水没功效是虚假宣传还是诈骗呢?荒唐的事情背后一定涉及利益,违法作恶一定要严惩。
7月12号讯,上海“洗发水案庭审出现伪造证据”引发热议,这起案件到底算虚假宣传还是诈骗说法不一,但是调查封存的案卷竟然出现了明目张胆的伪证,辩护律师出了法庭直接去报警,明明一个普通的案件,为何出现了这么荒唐一幕,背后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事情呢?
王修在上海开了一家公司,主营生发育发产品,他的产品经过药监局的审批,目前市面上生发育发的产品基本上没啥功效,因为都没经过严格测试,而经过测试的一种药物米诺地尔属于处方药,国家药监局规定,严禁在化妆品中用这类药。
起因是有人报案称,王修开的公司售卖的生发育发产品没有效果,认为对方是诈骗,警方直接将王修公司83人抓捕,64人取保候审,而王修等19人一直羁押,警方认定王修卖的产品涉嫌诈骗,于是立案侦查,认为王修卖的产品没有生发育发的成分,属于诈骗,于是移交给检方公诉了。
这款生发育发的产品含有人参,何首乌,侧柏叶等成分,到底有没有生发作用先不说,即便没有,也只能算是虚假宣传,能构成故意欺诈吗?王修一方也认为他们不算是欺诈,国内很多类似产品都这么宣传,对于消费者而言,当然希望这种卖虚假产品的人去坐牢,但如果根据法律去办,还真不一定能够得上犯罪。
事发后,王修的父亲多次到上海,向承办此案的检方提供材料,第一次见叶检察官,双方没谈拢,叶某报警说,王修父亲威胁他,但警方调查后认为王修父亲没有违法,叶某不接收王父提供的材料,拒绝见面,王修曝光了此事,叶某再次报警,但警方依然没有认定王父违法。
开庭第四天,王修的代理律师指出提交给法院的扣押决定书没有证人和侦查员签字,检方不认可,说卷宗里有签字,律师发现,之前没有签字的文书,全都补上了签字,律师认为这是严重的伪造证据行为,明明已经封存的案卷,却能二次篡改,审判长宣布休庭,而辩护律师出了法院直接去报警了,因为伪造证据已经涉嫌犯罪。
此案事发至今已经近2年时间,固定的案卷居然还能篡改,这让辩护律师非常气愤,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明明是一起简单的案件,为何会出现这么多荒唐事,背后又有什么利益在博弈呢?针对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为诈骗集团洗白文章没人鸟你,卖假货还违法掺药就应严惩,郭美美案记忆犹新。
为造假辩护的狗头律师
是不是有人想吞了这家公司?
还是实力不行,看看隔壁药酒
谁举报的呢?多半是同行,
都造假,一路货。
这种公司不值得同情
执法者知法犯法
法律的尊严被严重贱踏,必须严惩!
钱啊
明知虚假还做了不应该罪加一等吗
应该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诈骗罪是指虚构某一事件,比如:我谎称自己是军校校长,你家小孩要考军校,你给我50万,我帮你搞定,结果事情没办成,我拿着钱跑路了。
真撑死也就是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啊,咋跟诈骗扯上关系的?
正常啊,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司法造假应严查
检查院造假这可是严重问题!不管是为谁辩护,向情不向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律师?这就是流氓
都不干净
资本
律师都委了,想想当年的杨加
就跟保健品一样,你可以说我没作用但是不能说我是假货[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利润很大的。
乱猜一波:霸王。如有巧合,纯属小说桥段
你们也去举报生产销售同类产品的人,全国人民支持你们
违反广告法吧。人家公司生产自家产品,不是假,是夸大宣传,虚假广告
职业打假人已经把市场控制了,希望商家能改变弄虚作假,但是我个人不支持打假外国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