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了你20年,可在我30岁时我嫁给了他人

风风火火戏诸侯 2022-05-27 09:27:00

导读:“30岁那年,自以为看尽千帆,当男朋友捧着钻戒跪在地上求婚时,我接受,终于决定嫁给他。

我们去旅行结婚,可是在车上我无聊的翻杂志时,看到一句话,平静许久的我,突然失声痛哭。

那句话说,30岁女孩所嫁之人,都不是17岁时最刻骨的那一个。

你看,这句话多普通,又多残忍。

寒雨,原来早就注定,我,不能嫁给你。”

1988年的寒雨,还是一个十足的痞子。

每天放学走到校门口,都能看到他和一群同类对经过的漂亮女孩吹口哨。还用刚变过声的嗓子撕心裂肺的吼着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我很讨厌他们,染着黄色头发,戴着亮亮的耳钉,看人的眼神不怀好意,当然,这样认为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每次我经过时,寒雨不是吹口哨,而是大声的喊牙套妹,然后像个鸭子一样嘎嘎地笑。

是的,由于天生的牙齿歪斜,所以从初中开始我就开始在牙齿周围带着一个钢套矫正了,到现在三年多了,我很少笑,不认识的人会觉得我性格冷冰冰,其实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带着牙套笑太影响美观了。

虽然我没什么美色可言,但被寒雨这个混蛋毫无忌惮的把我要藏的拙公布与众,我没办法不讨厌他。

每次走到校门口时我都会狠狠的剜他一眼,每次收作业他没写的时候都会把他的名字写的最大,看到他给别的女生写情书,甚至会跑到那个女生面前诋毁他一遍。

现在看来,觉得很幼稚,可那时候,就是这样乐此不疲。

而寒雨对我的回应就是每天坚持不懈的用他那破锣嗓子挤眉弄眼的叫我牙套妹,边叫还边对我旁边的橘礼吹口哨。

橘礼是寒雨喜欢的女孩,校花级别,笑起来眼睛像弯弯的月亮,每次考试名字都挂在大红榜最上面。

她的身边,永远都围绕着女孩子羡慕的眼神和男孩子写的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她像个公主一样高高在上。

而橘礼,是从小和我一个院子长大,后来搬新房子家也住对门的好朋友。

所以我就想在她面前小人一下诋毁寒雨,但我还未开口,橘礼就拉着我的手鄙夷的斜他们一眼对我说,那群小流氓真无聊。

寒雨一定不知道橘礼这么看不起他,不然他就不会每天坚持给橘礼写一封信,并且亲自送到她面前,走的时候,还耍酷的甩甩头发。

他也一定不知道每次他走后,橘礼都会把他写的信扔进桌洞里,看都不看一眼,表情淡漠。 起初的时候,我有点幸灾乐祸,觉得他活该。可是日子久了,我就觉得寒雨有点可怜了。

有次我假装无意提起的问橘礼,小礼子,那个叫寒雨的给你写了那么多信,你都不心动吗。 心动又不是吃饭,哪那么容易动。她冷淡说道。

橘礼永远都那么优秀那么清醒。而我,从小我就得过且过,知足常乐,所以我成绩中等,样貌中等,才艺中等,从来都不会被人注意,做什么事都大大咧咧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放学时我习惯去舞蹈室等橘礼一起回家。橘礼还在为艺术节排练舞蹈。我常常边看她舞蹈边想,橘礼天生就是让人嫉妒的。怪不得小无寒雨那么喜欢她。 歇息间,橘礼走到我身边,接过我递的水说,凌凌,我的英语习题本落班里了,晚上还得复习,你帮我去拿下吧。 好啊,包在我身上。

放学后的校园,已是一片安静,学校墙边的爬山虎开得一片浓烈,绿油油的宽大的叶子层层覆盖,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夕阳把影子拉得很长,我不断的边往前走边回头看影子。

我轻手轻脚的打开门。朝橘礼的位置走去。 橘礼的书桌里有点乱,可乐,小发卡,棒棒糖,小镜子,橡皮糖,小东小西压满整个桌洞,我小心地翻着书的边角,从里面拉出英语习题本。

哗啦一声连带拉出来的,还有厚厚的一摞信。 纯白的信封上,统一用黑色钢笔写着,橘礼亲启。下面署名寒雨。

夕阳温暖的光影从窗子里斜射进来,在擦得光亮的书桌上留下明晃晃的光。不知道是这一刻的夕阳太美好,还是这些洁白的信封蛊惑了我,鬼使神差地,我竟然把顶头的一封信拆开来,我告诉自己,我只是想知道寒雨那个家伙会在信里面写什么,然后抓住他的把柄去打击他。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完第一封信时,我又不断的翻开第二封,三封…… 等我把橘礼的习题本拿到舞蹈室时,她已经练完舞了,正在换衣服,她不经意地问我怎么去了那么久。

我看着她粉色的包包,不自在地撒了个谎,说路上遇到了同学,聊了一会儿。 橘礼也不做质疑,换好衣服背着包和我一起走出舞蹈室。

自从橘礼放学练舞开始,他就总是一个人一直等到橘礼。然后跟在我们身后回去。 以前我总是和橘礼有说有笑地回去,可是这次我却有点心不在焉,不停地回头看寒雨,他的眼神看起来很玩世不恭,但却带着微微的寂寞。

和橘礼一起回家后,我快速关上门,然后从窗子后偷偷地往楼下看,只见寒雨在楼下小区的长凳上坐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看了看橘礼家的窗户,站起身开始往回走。

我忽然飞快地跑出家门,追上他的身影。 喂,寒雨……我叫住前面孤单行走的男生。 他回过头,背着光,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还是他先开了口,依旧是嘻嘻哈哈的模样,他说,牙套妹,有什么事吗? 我……我明天陪你……去看你姐姐吧。虽然……我不是橘礼。 我看到他的身影在光亮里明显的怔了一下,然后什么都没说就转身走了。

是的,我从他给橘礼的信里,看到他说,他一直跟着橘礼,是因为橘礼的眼睛长得很像他姐姐,只是他姐姐身体有病,行动不便,他想带她去看看他姐姐。

我知道即使橘礼看到这些信,也会撇着嘴笑说,这是苦肉计。但是愚钝如我,却愿意相信。

我想过很多与寒雨的姐姐见面的场景,但却从未想过会这样,在郊区的一座精神病院,我见到了寒雨的姐姐,橘礼和她的眼睛确实很像,只不过,橘礼的眼睛波光流转,而她的眼睛却空洞无神。

见到寒雨时,她像小孩一样拖着寒雨的手问,小雨小雨,你说,这个世界上有纯净的爱吗?

寒雨告诉我他姐姐是个敏感脆弱的人,高中时遭遇一个男生的背叛和抛弃,而那段时间,他们的父母又在闹离婚,于是一瞬间姐姐的精神就崩溃了,开始疯疯癫癫,最后父母没办法就把她送到了这里来,会经常把生活费打在寒雨的卡里。 寒雨的眼神暗了暗,但是,这些,都换不回一个正常的姐姐了。姐姐不认得爸爸妈妈了,就连她以前那个男朋友因为愧疚来看她,她都不认得了。

那天,我和寒雨在郊外的精神病院待了很久,陪着她姐姐,他姐姐给我讲寒雨他们小时候的事,惊奇的是,她讲那些事时如数家珍,但当问道其他时,她却一片迷茫。

一起回去的时候,寒雨点燃一支烟抽着,我与他并排走,才发现,我只到他的肩膀。

他忽然转过头,戏虐地说,暴牙妹,想不到你还挺有亲和力的嘛,我姐姐挺喜欢你的。

我翻着白眼瞪他,扬扬拳头,再叫我暴牙妹我就和你拚命。他摆出一副怕怕的表情说,其实你要是不带牙套,还是挺好看的。

哼,我一直都很好看。 从那以后,每周我都会陪寒雨去郊外看他姐姐,给她梳头发,陪她唱歌,教她十字绣。

从郊外回来,寒雨会陪我吃街边的小吃,麻辣串,牛肉面,烤土豆片。

彼时,我和寒雨的关系已经很近了,我的肩膀随他搭,他的头随我打。

橘礼撇着嘴巴问我,你什么时候和那个小混混关系那么好。 我低下头说,其实我觉得他人挺不错的。

橘礼歪着头看我了一会儿,问我,凌凌,你是在和他谈恋爱吗? 我转过头,你瞎说什 。

那你脸红什么啊。

我只是看到寒雨站在学校门叼着烟,笑得一脸痞痞,大声喊道,喂,牙套妹,周末我生日,去参加PARTY吧。

我有点尴尬的冲寒雨点了点头,和橘礼快速离开了。

周末时正在街上乱逛想着给他买什么礼物,就接到他的电话催促。抬头看到了ZIPPO专柜,犹豫了一下走进去,既然他总是抽烟,那就送他一个打火机吧。

寒雨的那群哥们都来了,他们带了各自的女朋友,而我进门的时候,寒雨的一个哥们开玩笑说,哥,这个是嫂子吧。 寒雨说,胡说什么。

一群人起哄道,今天没有女朋友可是不让过生日的哦。

寒雨不理他们起哄,拉着我到桌边,给我递了一杯柳橙汁。

那是我第一次到寒雨家,很大的一座房子,他说只住着他自己。或许是因为太高兴了,那天晚上聂明飞喝了很多酒,甚至端着酒杯醉醺醺的拉着我说,田凌凌,够哥们,来,我敬你一杯。

最后,没醉的人陆陆续续的告别,醉了的人都跑到寒雨的屋子里睡了。

偌大的客厅,只有我和寒雨坐在沙发上。 我看看天花板,又看看钟表,再扫几眼衣架,可是就不敢朝旁边的寒雨看,静悄悄地,心里好像有个小拳头在动,我拉了拉旁边的包,说,那个……那个……我也回吧。

小心翼翼地转过头看寒雨,他抬着朦胧的眼看我,说,要不住这里吧,反正有地方。

怦——怦——怦——,我低下头不安得捏着包的边角,却感觉到心跳声越来越大,我捂着胸口抬起头,可是刚抬起头就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朝后仰了一下,寒雨的脸近在咫尺。

他看到我的动作,邪笑道,你不是怕我吧? 我躲开他后坐直逞强的说道,谁怕你啊,我只是……

只是什么?他倒回原来的位置,大笑道,我不喜欢和牙套妹接吻。

那一刻,突然心生寒冷,难过和羞耻一涌而上,我站起身,狠狠得说道,寒雨你去死吧。

然后拎着包头也不回的朝门外走去,在抓住冰冷的门把手那一刻,眼泪随着迈出的脚步一起掉落。

我在午夜的大街上游荡,风一吹,脸上就凉凉的,在一个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门口坐下,正在发呆时,眼前忽然蹦出一只灰色的小猫,我唤它,它很帅的不理我。

这时听到头顶一个男声,牙牙。只见我眼前的小猫噶的一下窜了过去,我抬起头,就看到一个少年,穿这宽松的蓝色棉睡衣,灰色的大头棉拖鞋,揉着惺忪的眼,拎着一袋零食,小猫窜到他脚边,亲热地蹭他的绒毛拖鞋。

便利店透出黄色柔和的灯光,夜深露重,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坐在凳子上文少年,你怎么知道它叫牙牙? 少年头都不抬,声音懒懒的,因为,它是我的猫。 …… 我坐在那里愣愣的看着少年喂猫,直到那只叫牙牙的猫吃饱。

少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项圈,套在牙牙的脖子上,我目瞪口呆,还是第一次碰到把猫当狗拴的人。

少年牵起猫,从我面前走过,刚走几步,忽然停下来回过头,看着目瞪口呆的我,耷拉着眼皮问,你怎么不回家?

这句话,就像是老朋友一样,他没有问我叫什么,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而是亲切地问我怎么不回家。

冰凉的露气将我覆盖,我的眼里忽然有温热的液体弥漫,我慌乱的揉着眼睛说,一会儿回去。

少年说,你家离这里远不?我送你回去吧,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

那你送我回去后再回来,不也是一个人吗?

没关系,我有牙牙。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飞牧的场景,他牵着一只猫,陪我走了很长很长的路。 末了,他转身,身影渐渐消失在黑暗里,周身仿佛有明净的光,将他的身影刻在冷风中。

在很多年后的岁月里,我走在寂寞的长街上时,都常常会想到这个牵着猫送我回家的少年。

有些人,你对他,不是爱,而是他曾给过你温暖或恩泽,于是你就可以将他铭记很久。

飞牧之于我,便是如此。

他和我是一个学校的。

我很奇怪,从前从来没注意过有这样一个人,但有交集了,就会忽然发现他原来就在周围。

到班里时,意外地看到寒雨坐在座位上,我从他面前绕到座位上,目不斜视的从他身边走过,然后平静的坐到座位上。

上课时,他传了小字条过来,他说,凌凌,放学我等你,听我解释。

我把字条塞进文具袋里,继续目不斜视的停课,我一整天都不目不斜视,面无表情。

橘礼说我中了邪。 放学时,我和橘礼,飞牧一起走着,走到学校门口,就看到了寒雨,他像以往一样叼着一支烟站在那里,鬼使神差,我往飞牧的身边稍微靠近了一点,但眼角的余光还是扫向他的,他却只是低下头。

直到走过了,我才小心的回过头看他,刚撞上他的目光,眼神沉寂,看到我在看他时,转过头当作没看见,回身往前走。

后来的我,常常在想,如果那时少一点赌气,少一点任性,多点宽容,或许我和寒雨就不会这样转身天涯吧。

如果那时我告诉他,其实我只是假装和飞牧靠近,但其实喜欢他的是橘礼,或许他就不会消失了吧。

如果那时我们只当开了个小玩笑,之后仍然会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去看他姐姐,去吃东西,他就会一直陪在我身边了吧。

简单的说,如果那时我的牙齿和别人一样整齐,那么或许寒雨就会喜欢我,就不会用残忍的话来伤害我了,那或许我们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呢。

可是说如果,哪有那么多如果呢。

我没想到第二天,就没在学校再见寒雨,第三天,依旧没有,第四天……

这样整整等了一周。却等来了他辍学的消息。

那天下午他来学校搬桌子,我坐在座位上不时地回头看他,可是他的眼自始至终都没朝我这里看一眼,他强颜欢笑地拍着他那些哥们的肩膀说放学后聚下餐。

我多希望他会喊一声,田凌凌,你这个馋猫也来吧。

可是寒雨什么都没说,我看着他们浩浩荡荡地把他送到学校门口。

寒雨辍学了,听说他去了长沙,湖南省的省会城市,听说他在那边的某个工厂做苦工,听说他还会出去混。

但这些,即使我偶尔会想念,却也无能为力了,寒雨未给过我任何信息,我也联系不上他,或者是不想不敢去联系。

那是1999年,我迈入高三的的门槛,寒雨离开,橘礼和飞牧在一起,公主配王子,从来都是这样,他们相约考去北京。

而我,孤身一人,开始用心的念书。 2000年夏天,我考到了湘潭。

只因湘潭与长沙很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

周末时,我就在两个城市间来往,当成是散心。

我曾想过会在长沙那样的城市遇见聂寒雨,可是每次都是失望。

后来,却遇见了我现在的男朋友。

或许是因为我与寒雨未开始过,所以关于他的那段记忆,在我轰轰烈烈恋爱后,开始越来越淡。

至此,我以为我与寒雨,再无交集。

其实从一开始,都不算交集,只是我对他有好感,年少时的好感,一旦不被碰触,以为自己就会遗忘了,但一被人提起,便如山洪暴发。

寒雨之于我,便是如此吧。

后来的我,忘了从前的你。

大学毕业时,我带男友回家,家乡的小城发展得很快,高楼林立,夜生活开始流行。吃过饭时,叫了一群旧日的朋友去泡吧。 忽听他们说起寒雨,说他现在在某个酒吧唱歌。私心让我随口说了句,去看看吧。

多年以后,又遇到寒雨,他青涩的脸在时光的洪流中早已被冲刷成熟,眼睛却依旧明亮。

他看到我时愣了一下,然后拍了我的肩膀一下说HI,田凌凌啊。

他给我男朋友敬酒,拍着他的肩膀说,田凌凌是个好姑娘,你要好好照顾她。

最后寒雨走上台上要给我们唱一首歌。 我坐在台下,听他唱游鸿明的《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盼不到我爱的人,我知道我愿意再等

疼不了爱我的人,片刻柔情他骗不了人

我不是无情的人,却将你伤的最深

我不忍 我不能,别再认真

忘了我的人,离不开我爱的人

我知道爱需要缘分,放不下爱我的人

因为了解他多么认真,为什么最真的心

碰不到最好的人,我不问我不能

拥在怀中,直到他变冷

爱我的人对我痴心不悔,我却为我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

在乎的人始终不对,谁对谁不必虚伪

爱我的人为我付出一切,我却为我爱的人流泪狂乱心碎

爱与被爱同样受罪,为什么不懂拒绝痴情的包围

我的眼泪突然冲出眼眶……

那天从酒吧出来,我见了寒雨现在的女朋友,她刚好在等他下班,笑起来很可爱,对他很是依赖。

在酒吧,他为我男友点烟时,用的那个打火机,是我当初送他的。

后来我在淘宝上买东西时,又看到了那款,店主告诉我说,这款打火机的含义是,非你不嫁。

我跟男友絮絮叨叨的跟讲起以前的旧事,讲我们的青春年少,寒雨生日的那天晚上,他闭上眼睛说,我不喜欢牙套妹。

寒雨你一定不知道吧,毕业后遇到你以前的哥们,他告诉我,其实那次你过生日,你和他们玩牌输了,所以要满足他们一个条件。

他们那时就使坏地让你把我得到手,所以那天晚上他们借故留宿在你家,观察动静。但是你后来告诉他们,你看着我闭上眼的那一刻,是想过做我生命里第一个男人的,但是却不舍得,你不舍得来以自己的赌注输掉我的人生,你害怕你给不了我幸福,又独占了我的纯白。

所以你改变了主意,用最残忍的话伤害了我,所以我还纯白如初。

他还说,那天晚上我跑走后,你追出去了,直到天亮才回家。

我不知道你是否一直跟着我,看着我哭,看着我笑,看着飞牧送我回家。

那时,你有没有一点点难过呢。

可是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很久之前,我看过一个故事,故事里的女孩是个哑巴,她很爱一个男孩,而男孩对她表白时,她却拒绝了。她在文末尾说,如果我可以说话,那么,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爱你。

那时心里就期盼,如果我的牙齿矫正了,那么我第一个接吻的男孩,一定要是你。

可是,后来的我,牙齿矫正了,去寻你,却遍寻不着,你要我怎么办?

初吻想给的,不是最初的人,可是,也都没有什么遗憾了。

39岁那年,自以为看尽千帆,当男朋友捧着钻戒跪在地上求婚时,我接受,终于决定嫁给他。

我们去旅行结婚,可是在车上我无聊的翻杂志时,看到一句话,平静许久的我,突然失声痛哭。

那句话说,30岁女孩所嫁之人,都不是17岁时最刻骨的那一个。

你看,这句话多普通,又多残忍。

寒雨,原来早就注定,我,不能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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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风火火戏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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