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教体局发布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整合资源推进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医药类本科院校重大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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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推进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医药类本科院校重大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1〕11号)、)《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征求公众对该决策实施意见和建议,现就将整合资源推进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医药类本科院校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决策内容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市高等教育发展定位,主动适应国家关于对提升医学专业学历教育层次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有效整合医学类教育和临床资源的基础上,建成一所医药类本科院校,努力实现我市医药类高校办学层次提升、质量提高、效益更优的发展目标,切实为医疗卫生系统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医学专门人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决策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对本决策实施的态度等。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公示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决策单位
决策单位: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西优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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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江西省抚州卫生学校。1986年改办为江西抚州中医学校;1998年更名为江西省中医药学校;2004年5月升格为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全国成立较早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之一,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的新型特色高等院校和江西省唯一一所中医药类专科学校。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获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西省园林化单位、全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教育系统创新发展年活动先进集体、江西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先进单位、江西省高校安全稳定先进单位、江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江西省高校党建工作优秀高校、创建江西省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江西省第二届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来源: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