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道德败坏之人,为了挣钱无所不用其极,但作恶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把生理盐水当成疫苗给别人注射,一旦发生危害,可能会要了别人的命,如此歹毒的行为不仅违法犯罪,更是毫无道德底线,应该严惩。
7月5号讯,四川中江县“卫生院女职工给他人注射假疫苗”被刑拘,受害者去医院接种HPV宫颈癌疫苗,没想到许某竟然用生理盐水冒充疫苗给她注射,受害者没查到接种记录于是报案,目前许某因为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受害者小兰了解了宫颈癌的防治手段后,于是花费4千元在辑庆镇卫生院注射九价宫颈癌疫苗,打了三针九价疫苗后,小兰在网上查询注射记录,但却什么都没有,如果有注射疫苗,肯定会显示,这时候小兰才发现被骗了。
她马上报了警,警方赶到后,小兰陈述是许某给她打的疫苗,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许某并不是医生,而是医院的文职人员,许某承认自己给小兰注射的不是疫苗,而是生理盐水,许某随后被警方带走调查。
因为涉嫌销售假药罪,许某被刑拘了,而小兰的钱却还没有拿回来,辑庆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说,许某不是医生,都没有行医资格证,她在医院做的是文职工作,给别人注射疫苗属于她个人行为,并不是医院的问题。
当地警方通报,28岁的许某系该卫生院职工,私自用生理盐水冒充宫颈癌疫苗,非法获利1.1万,目前已经被刑拘,从警方的通报可以看出,受害者小兰并不是通过正规方式在该卫生院注射疫苗,而是和许某联系,通过私人转账方式购买疫苗,但医院真的无责吗?
虽然双方可能是私下购买和注射行为,但是打疫苗行为都发生在卫生院内,既然许某是文职人员,注射工具从哪儿拿的?注射的房间是怎么申请的呢?这家卫生院没那么无辜,至少也有监管不严的责任。
小兰可能是被骗了,但是许某绝对是招摇撞骗之徒,年纪轻轻不学好,从她骗到的金额看,受害者不止小兰一人,还有其他受害者还不知道自己注射的是生理盐水,一旦以后患了宫颈癌,许某得罪孽更大,这种人就应该禁止其在医院工作。
用生理盐水冒充疫苗并不是孤例,之前也有人用生理盐水冒充狂犬疫苗,如此恶劣的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作为普通人,我们注射疫苗一定要通过正规平台,去大医院注射,不要因为便宜相信任何私人注射疫苗,针对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