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与镇干部前男友发生性关系。
结果被打成轻伤二级,且检方不起诉的后续来了!
一则与威海崮山镇人大副主席有关的桃色丑闻被曝光。举报人为一名女子,其声称被这名干部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最终因自己拒绝被打成了轻伤二级!但令人疑惑的是,女子原本希望对方接受法律制裁。没想到警方将案件移交后,检方则决定不起诉!明明有罪但不起诉!到底原因为何?一时间,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
先来回顾一下这起案件,根据女子的说法,此前,两人曾为情侣关系,但事发时已经分手。
当天,女子受前男友邀约,来到地下车库。在车内,对方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女子拒绝。遂被前男友挥拳相向,打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女子立即选择报警,并做了伤情鉴定。警方也在初步调查后,以前男友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交检方。正常情况下,下一步就是依法起诉。
然而,检方最终以证据不充分,男方存在正当防卫可能性的理由驳回了起诉申请。
一方是弱小无依的女子,一方是人脉广,关系网密的镇人大副主席的男子。任谁看,都会认为这其中或许存在某种猫腻。一时间,网络上流言四起,猜测不断!
终于,在经过十多天的调查核实后。威海市环翠区联合调查局发布了情况通报。其中,首先确认了双方的身份。男方,名为唐某某,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人大原副主席。女方,名为刘某某,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部工作人员。
其次,两人曾多次发生过不正当男女关系。
两人因情感纠葛于车内发生冲突,致刘某某面部受伤。但是,并不存在所谓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两天后,两人达成书面和解。约定由唐某某向刘某某支付一万元,两人即断绝一切联系。然而,拿到一万元的刘某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受到了唐某某的殴打。
而现根据检方的调查核实,认为就刘某某面部伤情而言,无法判定具体成因。刘某某说是唐某某挥拳殴打所致,而唐某某则坚称是自己为了躲避刘某某抓挠,碰到其眼镜所致。
因没有获取到有效视频监控,且第三方证据不足等原因。最终认定唐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不予以起诉。
并在最终因唐某某和刘某某均违反生活纪律和公职人员道德要求,依规对两人做出政务撤职处分。同时,唐某某党籍也予以开除!
雪莲说:从一边倒支持女子,谴责镇干部!到如今通报明确,两人一同撤职处分!不难看出,女子并非她说的那般“可怜”,“无辜”!
通报中明确指出,车内并不存在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的情况。那这是否说明,女子此前是说谎了?
其次,明明两人曾在事后和解约定,给清一万元就再不联系。结果女子转头就撕毁约定,报案验伤。
固然这名镇干部存在作风和道德方面的问题,可女子又何尝不是一样?从通报中那句“不正当男女关系中”,相信大家也嗅到了一丝不对劲!
明明可以相安无事,一别两宽。终究是凭女子一己之力,将两人都拉下了水!如今落得撤职查办,可谓是害人又害己!
一对狗男女
不收一万,男方连伤人都不承认。反诬女方是自残诬陷,反正只有俩人在车内,各说各词。缺乏盘证,都无法予以采信。
都不是好鸟 一对狗男女
打了之再做,保留证据后才报警。
收了一万然后报警,这是嫌少了[得瑟]
“通报中明确指出,车内并不存在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的情况。那这是否说明,女子此前是说谎了?”。“然而,检方最终以证据不充分,男方存在正当防卫可能性的理由驳回了起诉申请”——“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证据不足”,请问“没有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证据”足吗??
据说老公不经老婆同意也叫强奸,何况还打出伤来了,凭什么不起诉呢,难道就凭曾经女友[笑着哭]
不正当男女关系?婚外情吗?现在怎么界定不正当关系?还是只要未婚都叫不正当?
文中说了,俩人曾经多次发生性关系!但这次女方为什么会拒绝?难道女方正处于生理期?[捂脸哭]
奸出妇人口。 只要女子咬定强奸罪,男的刑期三年起。 所以,按同等量刑原则,如女子属污陷,也应承担相应三年起的刑则。而不是仅判定男子无罪就完事。
支持女士
挺漂亮
这算不算强奸?
几个月前的事情,还拿出来当新闻
都不是好鸟,
问个问题:二人既是情侣,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是什么意思?
这个西门庆,没遇见武二郎!
在没有监控视频的以前究竟是如何判案的呢?
这女的做的对,以一己之力把一对狗男女都暴露出来了。
愿所有不守法、不遵守公序良俗的都能自我检举,或互相检举,把位置让给合格的人[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受害者有罪论!我们要估计举报,减轻举报者的压力。
不信谣不传谣
通报中讲到两人有多次不正当男女关系。考虑到两个人都已经40多岁了,那大概率双方都有家庭。看结果男的被双开。女的政务处分。。。自古通奸就没什么好事。[笑着哭][笑着哭]
受害者有罪论!我们要鼓励举报,减轻举报者的压力,让受到伤害都站出来,而不是怪他们也做错了什么。
狼狈反目
没有的事捏造。,就是诬告罪。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笑着哭]
好像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女的还带着眼镜,我对戴眼镜的女人一点都不喜欢
奸夫淫妇!
收钱和打人应该是两回事,按照正常流程处理就行了
文中的女主持漂亮!
不是强奸就是诬告,!
这女的是真的狗!
两个好货活该。
有没有可能强奸未遂?
无耻
奸夫淫妇,玷污了法律!
龌龊不堪
评论区有不少🐢男还想着同情女的。
没说清楚啊
这个女人心术不正自以为学法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丢人现眼[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渣男配狗
奸夫淫妇[并不简单]
两骚包
当初你侬我侬的感情哪去了……
葡萄很酸
这女的伤不是他打还有谁?
也有可能这女人设套陷害敲诈勒索,和解之后又后悔
老牛吃到了有毒的嫩草,这次亏大了,没有下次了。
又姣又贪又蠢的女人,把自己和情人都毁了。
这女可以哦[鼓掌][鼓掌][鼓掌]
处理了两个,会不会检方?
这分明女子得不到满足。所以才。一拍两散,现在好多女子。都是这样的。
贵圈真乱
都不是什么好鸟[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女的真当自己是T0啊 !
盲猜一手,男想分手女不依,抓挠中致女伤,给一万了事。回去越想越气,然后就这样了
为什么不依“存在男方要强行发生性关系遇女方强烈反抗而打伤女方为由”来判案呢?
女子脸部是孙悟空打伤的[大笑]
正常思维,如果是前男友身份,就算要求复合也不会在车内要求发生关系[哭笑不得]如果是正常男女朋友还有可能[哭笑不得]
为什么不依“存在男方要强行发生性关系遇女方强烈反抗而打伤女方为由”来判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