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董事长开车进长城强拆大门”引发关注,冲上热搜。
乍一看到这则消息,令很多网友的血就往头上冲。有网友义愤填膺地说道,真是胆大妄为,连长城的大门都敢拆?这可是世界八大奇迹之一,中国的重量级文物啊!不知道这位董事长眼里还有王法吗?
据媒体报道,6月22日,在河北滦平县金山岭景区,管理该景区的旅游公司董事长武总发飙了。原来,他想通过消防通道开车入内被拒,于是将景区大门推倒,并指令手下强拆大门。
据该景区工作人员称,景区不允许任何人开车入内。估计是这个规定惹火了武总,视频中他歇斯底里地吼叫道:“都管到我头上了?我们的(东西),我乐意就全部推倒!”随后,武总是说干就干,将门口的障碍物给拆掉了。
看到这里,才明白过来,原来武总拆的不是长城的大门,而是景区的大门。这可真是吓死宝宝们了!如果他真的拆掉了城墙的大门,那不要说我们不答应,估计就是长眠地下的秦始皇恐怕也要起来和他说道说道吧。
6月23日,金山岭长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此事作出回应。据他说,被拆掉的大门是公司资产,不是文物。网传视频属于断章取义,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它就是一个普通的推拉门。据查,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由滦平县财政局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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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武某的行为是否涉嫌故意毁损文物罪?
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为武总拆除的大门不是文物,更不是该段长城的大门,而是普通物品。他的行为虽然看上去有点简单粗暴,但是与犯罪无涉。当然,如果是长城的大门被拆了,那问题就严重了。
2、武某拆除自己公司的大门就没有责任了吗?
据武某所在公司回应称,被拆除的大门是公司自有的资产。其实即便是自有资产,也不见得拆了就没有法律责任。如果董事长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并非在执行公司决策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则涉嫌毁坏公私财物。
武某虽然是董事长,但这家公司不是他家的私有企业,而是国有独资公司。所以,如果武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越权,则其毁坏的就是国家资产。股东和公司都可以启动追责程序,或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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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不容侵犯!对于景区里的非文物资产的损毁,确实应当区别对待。按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说法,即使拆掉的是自己公司的大门,那也是国家资产。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权力的行使岂可以如此任性?
防微杜渐,总是没错!如果有人任意拆除景区大门而不受任何追究,那么明天可能就会有人做出更大的动作。所以说,公司出面回应是好的,便于大家全面了解事发过程。但是对于董事长的行为,公司作出如此简单的回应,恐怕难以服众。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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