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广西梧州,女子莫某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吵,随后将农药倒入止咳糖浆里。次日,父亲察觉不对后报警。莫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父亲则出具谅解书恳求不要给女儿判刑。
今年2月7日晚,莫某因生活里鸡毛蒜皮的事与父亲莫某某争吵起来。心肠歹毒的莫某便从老房子拿了一瓶农药,然后倒入父亲近期服用的止咳糖浆内。
次日,莫某某服用糖浆时尝出味道异常,立即吐出糖浆报警。经鉴定,莫某某所服的止咳糖浆内检测出甲氰菊酯成分。经诊断,不能证明莫某患有精神疾病。
2月9日,莫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17日,莫某某给女儿出具了谅解书,并恳求司法机关不要给她判刑。2月22日,莫某被批准逮捕。4月19日,莫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真是可悲可叹!女儿一言不合便投毒弑父,而父亲在女儿身陷囹圄后竟然为她求情,这是多么鲜明的对照啊。莫某为发泄不满竟意图杀父,她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莫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莫某向父亲饮用糖浆中投放剧毒,目的就是要杀死父亲,从而泄掉心中的恨意。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仍决意实施,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故而,其涉嫌故意杀人罪。
2、父亲恳求不要判刑,有用吗?
父亲恳求不要给女儿判刑,只是一种态度。女儿不仅伤害了父亲,更触犯了刑事法律的底线,检察院是代表国家对其提起公诉,已经不是家务事了。他出具谅解书后,可以对莫某从宽惩罚。
3、莫某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父亲及时发现,女儿莫某某的企图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父亲出具了谅解书,可以从宽处罚。
依据《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符合上述条件,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因此,莫某会在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的幅度内从轻处罚。
人常说:虎毒不食子!莫某某虽然与女儿发生了争执,且事后还遭其下毒谋害,仍然担心她的安危并替她求情。女儿而莫某的行为,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有人认为,女儿可能是年轻气盛,一时冲动才做了傻事。刚哥对此说法不敢苟同,从投毒到次日父亲服药经历了整整一个晚上,难道她还没有悔悟吗?如果没有,留她又有何用?
无论如何,莫某已经被提起公诉。因为其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且取得了谅解,加上认罪认罚,法院还是会考虑对其从宽、从轻处罚。希望莫某能够幡然悔悟,体会到父亲的用心良苦。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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