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收集证据

白卿相 2024-06-06 11:30:13

恶意收集证据,你听过吗

Hello大家好,我是长生。

连续9个月的时间,包括周六日没有一天休息且均加班至晚上11:30之后,这种加班状况超出正常人能承受的作息规律明显不合理。

这是给出的最终判决。

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不会还有学者还有专家认为,所有的企业都是每天工作8个小时,周末双休吧。

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哪个不是全年无休。

甚至放到互联网大厂里面,996,007不也是常态吗?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权利去享受即将迎来的周五下午开始放假,每周两天半的假期。

在看到这个判决之后,我心里面最大的感触就是愤怒。

何不食肉糜,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的人高高在上太久了,已经不知道这世间的疾苦了,于是便大刀阔斧地将手中的利刃刺向手无寸铁的人。

高高在上的人啊,睁开你的眼睛去怜悯一下众生吧,哪怕只有一点点呢。

连续13个月,每天都记录自己的考勤,记录自己的证据表示自己在加班,我就想问一句,这种加班现象是否存在?

如果存在的话,员工是属于义务加班吗,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而这一波抛开事实不谈,完全以个人的主观因素来进行判断。

你带着被子在公司,你在公司洗漱,而且还是说有证人目击。

你的监控录像没法调吗?公司是没有安装摄像头吗?

视频摆出来呀,是每天都在公司留宿吗?

上一秒每天加班到11:30不符合人的生理承受极限,下一秒一个人喜欢睡在公司是最基础的人性。

前后难道就没有逻辑漏洞吗?

你自己读一读这两行话它通顺了,你能够自圆其说吗?

公司里面配上行军床带上被子,不更说明了公司有加班文化吗?狼性文化盛行。

有多少的公司不管是业务员还是程序员,还是其他行业在面临加班的时候,都会选择在公司留宿。

没有办法呀,你加完班之后就已经凌晨两三点钟了,第2天7:00 ,8:00你就要上班。

来回通勤至少也是两个小时,谁能够扛得住啊?

甚至有的公司还标榜自己的员工,喜欢在公司留宿,是因为爱奋斗,而这样的行为举动则成为了刺向自己身上的回旋镖,扎到了自己的痛处。

周六日你是在公司留宿,你自己不出去玩,你是在恶意的搜集加班的证据,你是在恶意的让公司给你发加班费。

好的,那平常的那些加班总是事实上存在的吧,你说恶意收集证据,你没有办法拿出实际的证据来证明,恶意收集证据的现象发生。

疑罪从无,不应该是这样的吗?

作为一个曾经在一家公司待了三年的我,能够非常明确的告诉在座的各位。

在当今社会一个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半两年的时间是非常少的,很多的员工都是一年半年都承受不了工作压力去换一次工作。

而故事的主人公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年,连续打卡记录了13个月,足以见得,如果不是公司把他逼迫到了一定程度也不会说,贸然的对峙公堂。

公司说你贪污受贿收红包,给公司造成损失,员工说公司不给自己发加班费,这件事情多么简单啊。

两方都呈现自己的证据。员工给公司造成了多大损失,收了多少红包退回,给公司造成了如何实际上的经济损失弥补员工的加班费照给不就完了吗?

双方提供证据,而不是说一方提供了证据,一方提供了主观臆测,事情是不能够这么办的呀。

你总不能说没有证据之前你要我拿证据我有了证据,你说我是恶意搜集证据。

这样的话,你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裁撤掉去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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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卿相

简介:坚定表名立场,勇于为不公平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