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发文,于12月5日举行的2024年度辅导员转任思政课教师年度考核顺利完成,6位辅导员参与转岗考核。
教育部2020年初印发的《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
辅导员与思政教师的“双向融合”
近些年来,广西、福建、湖南等省(区),以及多所高校纷纷发文明确,校内相关专业专任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等,符合一定条件均可转岗思政课教师。
天津大学为让思政金课为立德树人“助跑”,已引育了一批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遴选了优秀党政干部和辅导员转岗担任思政课教师。
合肥大学(2023年底“合肥学院”更名大学)于2016年底开始实施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转岗交流机制,2017年3月印发实行《合肥学院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转岗交流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实现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双肩挑,转岗交流,是该校深入改革育人机制的创新点。
另外,为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拓宽辅导员成长渠道,一方面,合肥大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聘制度,注重考察辅导员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在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过程中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确保专职辅导员可以按照教师职务(职称)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017年,该校辅导员队伍晋升副教授1人,晋升讲师5人。另一方面畅通辅导员发展通道,制定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和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优先提拔任用,或补充到学校行政工作队伍。
在“三全育人”的大格局中,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力量。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工作双向融合的路径及实践,已是高校重要任务之一。
为实现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育人,南京工业大学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第一,建立健全协同育人工作配套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个人业绩评价和协同育人团队建设评价相统一,重视过程评价,把育人功能发挥和育人效果纳入考核评价范围,支持、引导二者通过团队合作提高育人实效。第二,设立协同育人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协同育人可持续发展。第三,完善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的职业发展体系,支持思政课教师参与辅导员相关工作;把辅导员作为思政课教师队伍的后备人才,辅导员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任思政课教师,并予以长期聘用,甚至选派优秀的辅导员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博士学位。
一线辅导员,可享正处级待遇
高校辅导员肩负众多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加之对未来职业发展的考量,不少辅导员在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后,转岗意愿强烈,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高校辅导员转岗通常有两大路径:一是转为管理行政岗,一是转为专业教师岗。
教育部网站11月底发布的《中国农业大学实施“青苗工程”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一文中提到,该校建立了从辅导员队伍选拔学校管理干部的长效机制,近三年提任的中层干部中有辅导员任职经历的占比约1/3,有效激发了辅导员内生动力。
网络资料显示,一些担任高校党委书记的人,都曾有过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譬如湘潭大学党委书记刘起军,南昌大学副校长的吴丹,合肥工业大学党委书记于祥成,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邱勇等。
辅导员转岗为专业教师,多为上文提到的思政课教师。还有一部分人一开始条件不足以进入高校专任教师队伍,退而求其次,先担任辅导员,之后等待机会转岗成为专任教师。但需要指出的是,辅导员顺利转岗并非易事,必须满足一定的硬性要求,譬如工作年限和学历,还需通过一系列的考核等。
为了确保校内人力资源流动的有序性和合理性,同时维护辅导员队伍的主体稳定性,近年来众多高校开始实施对辅导员转岗工作年限的设定。根据各高校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通常要求转出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具备3至10年不等的辅导员工作经历。
尤其是对于想转岗为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辅导员,不少高校还明确提出“必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获得博士学位”。
2016年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将“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更名为“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增设管理学、心理学培养专业。让辅导员在学历晋升时有更多的专业选择。
为了鼓励辅导员读博,众多高校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及激励措施。部分高校不仅承担辅导员在职读博期间的培养费用,还额外提供奖励作为支持。例如广西师范大学在相关文件中提到,“对专任教师及攻读指定专业的辅导员,获得博士学位回校工作后,可享受博士补贴10万元”。
《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修订)》截图图片来源:广西师范大学网站
结语
针对辅导员转岗现象,教育专家强调,高校应避免辅导员成为校园中的“过客”。因为培养一名胜任的辅导员实属不易,他们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对学校及学生都极为宝贵。
今年5月,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陕西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综合改革试点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工作方案》提到,将完善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特别优秀且任职时间较长的一线专职辅导员,最高可享受本校正处级岗位的薪酬待遇。
具体到高校来说,应当通过优化管理分工和制定更具吸引力的分配政策,来制定激励措施,旨在促进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并为他们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路径,从而鼓励辅导员长期致力于学生管理工作。
来源:麦可思研究整理自各高校网站、知乎网、人民网、澎湃新闻网、新华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