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少女的血泪,1999年珙县“9·2”特大强迫少女卖淫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11-24 13:26:04

1999年9月2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公安局雷声接到一封举报信,由此建国后最大的一起强迫少女卖淫案展现在人民面前。

小芸(化名)家住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王家镇大祥村,她生于1986年农历七月,在家中排行第二,上有一个姐姐。贫瘠的土地里产不出更多的粮食,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小芸的父亲在1992年就出去打工去了,每月按时向家里寄上几百元钱以补贴家中日常之用。

1998年夏,小学刚毕业的小芸在家中过暑假,就去帮邻居王邦军家背石兴修房子。中午吃饭的时候,王邦军问小芸:“想去打工不?我幺妹(王邦英)要回来,到时候她要带几个人到广东去打工。”

天真的小芸问: “真的?那我不是可以自己挣钱了吗?”

8月中旬,王邦英回到家,看到王邦英带回那么多花花绿绿的衣服,还有诱人的水果,小芸想出去打工的愿望更强烈了。她随时都在问什么时候出发到广东打工,王邦英说第二天走,还要再找几个人一起去。

小芸回到家,把这事给母亲说了,得到了母亲的同意。第二天一大早她起床穿上自认为最好看的衣服,收拾好行李,和王邦军一同坐上汽车,出了四川省,到了邻近云南省小芸的外婆家。

不久,王邦英也来了,还带来了小芸几个舅舅家的女儿小云(15岁)、小艳(15岁)、小美(14岁),三个表姐见了小芸很高兴。她们都说要和小芸一起去打工,问王邦英到哪儿去,她说是到一造纸厂,包吃包住,月工资450元。

次日,王邦英与同路回来的白花村的黄天巧带她们乘车到了珙县县城,又转车到广东省顺德市,随后又到达龙江镇东头村王邦英和黄天巧合伙租住的一间屋子里。

第二天,王邦英把在一家发廊里做事的姐姐王邦琴找来,王邦琴对前来的4个打工妹训话:“先前说的那个纸箱厂不要人了,你们几个既然来了,也不能就这样走了,先到发廊去上班,要把年龄报大点,报成十七八岁。服侍老板要让他们舒服,不准哭!”

小芸几个第一次出远门,一点都不懂王邦琴说的意思,小艳就问: “王姐,你说的是啥意思?”

“啥意思,就是当三陪小姐,就是干那事。”

“那种事我们不干!”

“今天你们是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由不得你们了!”骂完之后就怒气冲冲地甩门而去。

不一会儿,王邦琴就回来了,还带回来几个20多岁、满脸凶相的男子。

“你们去不去?”

“不去!”

“啪、啪”两个耳光响亮地打在小艳脸上,打得小艳眼冒金星,眼泪直打转。另外3个青年又走到其他几个人面前,每个人打了几耳光,打得她们晕头转向,呆若木鸡。

打完后,王邦琴又问:“去不去?一不去就再打!”

4个女孩离家在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只好含泪答应。

黄天巧带小艳和小云先走,然后王邦英就带着小芸和小美到了左滩的一个发廊,把小芸交给了女老板。

从此,小芸在这里度过了她生命中梦魇般的3个月。

当天下午,发廊女老板就带了一个30多岁的男人进来。女老板把他和小芸一起关进有小床的房间。看见那个男人饿狼般淫邪的眼光,小芸心中止不住的恐惧。小芸一步步地向后倒退着,待小芸无路可退时,那男子就饿虎扑食一样,把小芸按倒在床上,任凭小芸弱小的身躯不停地扑打,在小芸痛苦无助的哀嚎声中把小芸侵犯了。

那一天,小芸刚满12岁。

小芸好不容易穿好衣服,一步一挪地走出来,仰头倒在发廊的沙发上,就像一朵被风摧残的未开的花骨朵,憔悴凋零。

坐在门口等着的王邦英,看见小芸的神情,知道生意做成,就坐到小芸旁边,安慰说:“第一次是有点痛,以后就没事了。刚才那人大方得很呢!他给了我2700元,给了女老板1500元。你把他服侍好点,以后有你好吃的。”

小芸听了一个劲地流泪,眼泪把胸前的衣服全都湿透了,过了好久,她才有气无力地给王邦英说:“王姐,我不做这个了,你让我做其他的什么事都行!”

“不行,哪还由得你!”

剧烈的疼痛还没有消失,第二天,女老板又给小芸安排了一个客人。事情过后,客人给了小芸100元。小芸满脸痛苦,双眼含泪地走出来,王邦英就把小芸叫住,要她把钱交出来。小芸从裤袋里掏出钱来,用瘦弱的小手把钱乖乖地递给了王邦英,王邦英脸上横起的肌肉这才松了下来。

后来的几天里,王邦英就每天给小芸安排一个客人,再后来一天安排两个,甚至三个。每次完事后,她都在门口向小芸收钱。

在这里,小芸遇见了从四川筠连县、云南彝良县来的6个女孩。白天,小芸就和她们在发廊里帮工,如有提出特殊要求的客人,小芸她们就要去接客。

有一次,小芸说来例假了,不能去陪客人,王邦英就大骂小芸,还重重给了小芸两个耳光。小芸无奈,只好去陪客。从房间出来时,裙子被血浸得绯红,她的同伴们都抱住小芸默默地陪她掉眼泪。

但王邦英也有被欺负的时候。有一个叫游德康的男人,他也是小芸她们的邻居,是最先介绍王邦英干这种事的。王邦英从小芸她们这些幼女身上榨来的钱,要交很大一部分给游德康。

由于经常服药,小芸出现了严重的恶心、呕吐,她的下身红肿,经常有脓血流出,疼痛和瘙痒让小芸无法入睡,她被疾病折磨得死去活来。

12月3日晚,小芸不堪痛苦的折磨,服毒自杀,被王邦英发现,马上叫了两个男子把她倒提起来,使其呕吐出腹内的全部食物,然后给小芸灌下大量温开水,小芸从死亡线上又活了下来。

她的身体更加瘦弱得像一根稻草,面色苍白得有些吓人。发廊老板看小芸实在不行了,担心再这样下去会出事,就跟王邦英商量,把小芸送回家去。王邦英明白要真出事了,小芸父亲肯定饶不了她的。于是,王邦英带着小芸回到四川珙县。临分手时,王邦英威胁小芸: “回家后绝对不准给任何人说起广东的事情,要是说出来的话,小心游德康要你小命!”

一同回来的,还有云南省威信县长安镇的4个女孩子和王邦军的两个妻侄女。与小芸同去的3个女孩没能回来。

小芸回家后,不久就到学校去读初中一年级,以前那个天真活泼,整天喜欢唱歌的可爱少女不见了,整天病葛篇的,特别是在外见到成年男子时,眼中就会流露出恐惧万分的目光,甚至浑身发抖。父母问她啥原因,她也不说。她每晚尿床,母亲发现后,追问了好多次,她只说肚子痛。母亲就带她去医院检查,但小芸不说实话,乡村医院的医生问不出什么来,也就不当一回事。

直到1999年8月2日,小芸到附近的二姨家去玩,二姨发现她恍惚的样子,就问她怎么了。开始小芸还隐瞒,二姨就严厉地询问:“是不是去干那个事?”

小芸一听,眼泪就流出来了,含着眼泪一句一顿地把自己因打工被骗到广东后被强迫卖淫的经过给二姨说了。

二姨听后,深知事情严重,就去找小芸的父母把事情说了。小芸父亲一听,非常气愤。当晚小芸父亲睡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闭上眼,眼前浮现出自己瘦小的女儿被那些穷凶极恶的男人残暴蹂躏的惨相。想到这些,他决定把这件事向有关部门汇报,以挽救更多的像自己女儿一样的女孩。

第二天早上,父亲把小芸叫到桌边,母亲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们。父亲拿出纸和笔,一家人开始写信。

可写给谁呢?

一家人查遍远亲近邻,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有谁会为自己作主呢?这位老实的农村汉子想,找的官儿越大,解决问题越容易,于是他就想要给宜宾市公安局局长雷声写信。

写完后,他又记起在上海打工的时候,休息时,常和大家聚在一起看电视,知道中央有一个叫全国妇联的组织,主席姓彭,专门保护全国妇女权益不受侵害。对,就写给她,或许会引起重视呢,抱着侥幸的心理,小芸开始动笔。

尊敬的彭奶奶:

我怀着求救之心,写信给你们,但愿善良的奶奶、叔叔、阿姨们为我们这些年仅10多岁的女孩子伸张正义,依法讨回公道。

我叫小芸,家住四川省琪县王家镇大祥村,年龄13岁,小学文化,汉族。我的同龄人小美、小艳家住云南省威信县长安镇安乐村井口坝社。我们共计12人被害,在这12名女孩中年龄最大的14岁,最小的12岁。1998年8月被珙县王家镇大祥村王邦军和王邦英2人以介绍到广东打工为诱饵,将我们骗到广东后,采取封闭式管理,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强迫我们12名少女卖淫。逼我们一天到晚接客,如有不从,就遭到王邦英的毒打,直至服从为止;有的当场休克昏死,有的想跳水自尽,我们身心受到非人的残害……

奶奶、叔叔、阿姨们,这次很冒昧地给你们写信,将自己难以启齿的心里话如实向你们诉说,请速查清此事,主要目的是请你们为我们受害者作主,依法严惩诱骗我们上当的犯罪分子, 另外解救还在广东的我们的同龄人。

此致敬礼受害人: 小芸。

写完信后,小芸父亲又仔细地读了一遍,修改了几个错字。然后赶到镇上,买了两个信封,将信细细地折好,装进去,先将寄给雷声的信投进邮筒。然后又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迅速地写上“北京市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收”。信没有落款。

小芸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她的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并且,因为她的检举信,这个建国以来最大的强迫幼女卖淫案才得以迅速告破,坏人终于落入法网。

1999年9月3日,珙县公安局立即派民警到王家镇对控告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初步查明了案情。

9月13日,珙县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邦军进行了刑事拘留。王邦军承认王邦琴叫他找幼女去广东打工是事实,但他不知卖淫的事。

9月底,一封从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处层层批示的人民来信再次转到珙县公安局。这是一封经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省公安厅长批示过的信件。与此同时,广东省警方也收到了同样的一封经彭珮云批示的人民来信。

两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警方抓紧解救受害少女,严惩逼良为娼的罪犯,采取妥当措施安置被解救少女。

获悉哥哥王邦军被抓获后,王邦英立即躲了起来。经仔细调查,广东警方发现王邦英仍在德龙江一带活动。11月1日下午,广东民警布下天罗地网,四处侦探,很快就了解到王邦英与嫖客在乐丛镇一家酒店嫖宿。次日,民警在这家酒店抓获王邦英。然而,令民警们感到惊诧的是:拐卖幼女卖淫的王邦英竟然是这样一个个头矮小、满脸雀斑、年仅16岁的少女!

当天上午,根据王邦英的交待,民警又抓获了化名躲进一家工厂打工的王邦琴。11月2日晚21时30分,黄天巧在顺德市勒流镇美食街“方里路”酒店卖淫时也被警方抓获。

据王邦英交待,1998年初,游德康、阚文聪以介绍到广东的纸箱厂打工为名,将当时只有14岁的她和一批幼女、少女拐骗到广东南海、顺德等地,强迫她们在发廊卖淫。4个月后,王邦英为了挣钱,就带着游德康给她的1200元路费回到琪县老家,开始四处拐骗幼女。

她首先找到哥哥王邦军,在他的牵线下,以介绍工作为名,与黄天巧将她们骗到广东顺德市龙江镇那间她们合租的屋子里。她们没有将这些幼女交给游德康,而是直接控制这些幼女,自己当“鸡头”,让她们卖淫为自己挣钱。但是,游德康还是一直控制着王邦英,要王邦英随时向他交钱,如果王邦英交钱太少,还要遭到游德康的毒打。

这样,在4个月内,王邦英她们按照游德康的要求,先后从四川、云南拐骗了幼女一共12名到广东顺德市龙江镇卖淫。

根据王邦英她们的交待,专案组认为,王邦英是被游德康、阚文聪夫妇妇利用来作案的,这个案件的主谋应该是游德康、阚文聪夫妇。因为案件的犯罪地点主要在广东顺德,而琪县公安局警力和财力都有限,双方经过协商后由广东主办此案,便于深挖罪犯,解救被害人。于是,11月17日珙县公安局将案件移交广东警方办理,珙县协助调查取证。

广东省公安厅随即成立了40余人的专案组,立即对涉嫌强迫少女卖淫的12家发廊的经营者、管理人员进行了审讯。并开始了对在逃嫌疑犯游德康、阚文聪的追捕工作。

12月初,追捕小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游德康、阚文聪租住在番禺市大石镇。但当专案组赶往缉拿时,游德康夫妇已经转移到顺德市的陈村,追捕人员赶到陈村,却发现二人早已不知去向。

这时候,珙县警方也在继续调查游德康的下落,并进行大量取证和寻找线索的工作。每当珙县外出的打工仔回来时,他们都要找来询问。终于有一天,警方从一名刚回家的打工仔口中获悉了游德康在浙江苍南的消息。

他们立即与广东警方取得联系。广东警方马上与浙江警方取得联系,得到浙江方面的大力支持。广东省追捕小组民警又立即飞赴浙东,到达苍南县。

2000年4月4日晚,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下,在该县龙沙镇白沙村一个砖厂里,将游德康、阚文聪夫妇抓获。经过半年的艰难侦破,嫌疑犯终于落入法网。

至此,一场震惊全国的强迫少女卖淫案终于得以侦破。

经审讯,游德康、阚文聪夫妇交待了他们犯罪事实和手段,他们将少女拐骗到广东后,就用威逼、利诱等方式强迫她们就范,成为他们谋取暴利的工具。在驯服她们后,又利用她们拐骗更多的少女。于是他们拐骗的人数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渐渐地形成了以游、阚为金字塔尖的拐骗少女卖淫集团,二人手中控制着上百名少女,从这些少女身上,榨取了数不清的钱财。

坏人落入法网,众多受骗少女得以脱出魔窟,恢复自由。在获悉王邦军、王邦琴、游德康等人落入法网后,小芸一家人欣喜不已,他们从心里感激彭奶奶,感激众多帮助过她的爷爷、奶奶们,特别感谢那些捉住歹徒的警察叔叔们。

我衷心地祝愿敢于与邪恶斗争的小芸一家能早日走出心灵阴影,抚平感情创伤,走进阳光天堂!

这起建国后最大的一起强迫少女卖淫案告破,我们公安民警不辞辛苦,行程数万里,跨省大追捕,终于抓获嫌疑犯,百名少女终于得以脱出魔掌,重获自由;但也有忧,忧的是这些少女们将怎样面对将来的生活,但愿这场噩梦不要给她们留下太多的伤痕和阴影。衷心地提醒那些偏远山区的姐妹们,请注意披着羊皮的狼,不要被打工的幌子所迷惑而误入歧途。

2000年8月11日,佛山市中级法院在顺德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游德康、阚文聪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游、阚不服,向省高院上诉。省高院二审查明,游德康强迫妇女卖淫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0年9月19日,罪大恶极的“鸡头夫妇”在顺德市龙江镇被执行死刑,当地群众纷纷为恶人受到法律严惩而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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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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