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用三角尺砸伤女童头骨”案最新进展

小张闲唠嗑 2024-12-18 20:53:24

2023年9月6日16时许,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教师宋雨明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做出了令人痛心的举动。他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结果却砸中了该生前座的刘某辰额部,致使刘某辰重伤,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当时教室内的情况较为混乱,学生A因玩娃娃玩具被宋雨明没收后,一直央求宋雨明返还并意图抢回娃娃玩具,回座位后仍与宋雨明理论,加之其他学生也在吵闹,宋雨明先是持教鞭敲击讲台后走出教室。不久返回教室的他,情绪激动地将讲台上的桌子掀翻,随后又折断教室内放置的教学用塑料三角尺,把半截三角尺扔了出去,最终酿成悲剧。

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了广泛关注。刘某辰受伤如此严重,需进行开颅手术才能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孩子和家人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而且在事发后,家属前往博才梅溪湖小学沟通时,还遭遇了诸多状况,比如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学校相关老师称是因为刚开学,新装的监控还没有调试好所以没有监控画面,但家属对此难以接受,毕竟学校有多处监控,班级内监控看不到,楼道等地方的监控按常理也应可以查看。

家属也曾试图联系同班同学及家长,了解刘某辰受伤的原因,可过程并不顺利。对于刚开始老师所解释的,宋某明在掰三角尺时因反弹打在了刘某辰头上的理由,家属也完全不认可,毕竟孩子头部伤势严重,仅靠反弹的力度很难想象会把头骨打破。此外,在刘某辰手术后,学校相关领导试图拿走其头部取出异物的袋子,连孩子情况都未询问便有此举,也让家属十分愤怒。

如今,这起事件依旧牵动着大家的心,后续的发展也持续受到各界关注,大家都希望能有一个公正且合理的处理结果。

2024年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并且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结果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使刘某辰重伤,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了一致,并已履行相应责任,刘某辰也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十分恶劣,本应依法从严惩处。不过,宋雨明存在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而且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了受害人。综合这些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也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还旁听了案件宣判。

“老师用三角尺砸伤女童头骨”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后,受害女童刘某辰的家属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并下定决心申请抗诉。

女童父亲刘先生称,虽然目前孩子已恢复上学,但身体和心理仍受伤害且未彻底康复。孩子受伤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每天都会头晕头痛,外界环境稍有变化,比如吵闹的声音、气温的升降,都会对她产生深刻影响。而且其被砸碎的头骨是用金属材料钛网修补的,身体还出现了排异现象,一到夏天气温过高时,在室外就会很难受,脑袋里“嗡嗡”作响。此外,孩子的记忆力、情绪控制能力也受到影响,还饱受失眠困扰,一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学习能力也远不如同班其他孩子。

家属之所以对判决不满,主要在于他们认为此次伤害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后遗症严重,毁掉了孩子的一生,而一审仅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这与此前公诉机关建议的6至8年量刑差距较大。同时,法院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这也让家属难以接受。

基于这些原因,刘先生和其代理律师已于12月9日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申请让检察院提出抗诉。他们希望能通过抗诉,争取一个更公正、更能弥补孩子所受伤害的结果,让涉事教师承担应有的责任,也给孩子和整个家庭一个交代。这一事件后续的进展依旧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大家都在等待检察院方面的回应以及案件的进一步走向。

近日,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老师用三角尺砸伤女童头骨”案迎来最新进展。据扬子晚报消息,女童母亲郭女士向检察院提起的抗诉申请被驳回,不过伤人教师宋某明却选择提起上诉。

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出具的抗诉请求答复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检察院认为本案不属于应当依法提出抗诉的情形。因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也是适当的,所以决定不予抗诉。

郭女士表示,12月17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已经将材料提交给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她也已经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的上诉。

此前,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某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使刘某辰重伤,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了一致,并已履行相应责任,刘某辰也已恢复上学。

这起案件后续的发展依旧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大家都在等待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上诉的审理结果,希望最终能有一个让各方都认可、公正合理的定论。

“老师用三角尺砸伤女童头骨”这一事件,无疑给整个社会敲响了沉重的警钟,值得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

首先,这起事件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教师管教学生的限度问题。教师作为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拥有对学生进行合理管教的职责,但这个管教绝不是无边界的。就如在此次事件中,教师宋雨明在多次制止学生喧闹无果后,情绪失控做出了过激行为,把原本用于教学的三角尺变成了伤害学生的“凶器”,这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管教的范畴,踏入了犯罪的领域。教育惩戒规则明确指出,惩戒只是迫不得已的手段,且重在教育,而不是给学生带来身体上的严重伤害。教师应当明白,学生尤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不成熟,需要用更加理性、温和且有效的方式去引导他们遵守纪律、好好学习,绝不能凭借一时的冲动,采取可能伤害学生身体的行为来解决问题。

其次,教师的责任心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就意味着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有着深远的影响。像涉事教师宋雨明,在事发后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先是未及时上报情况,只是简单将受伤学生送去医务室包扎,还多次改变证词、推卸责任,这样缺乏担当的表现,严重违背了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教师面对的是一群需要呵护、引导的孩子,更要有足够的耐心、爱心和责任心,时刻把学生的安危放在首位,出现问题要积极面对、妥善解决,而不是逃避责任。

再者,学校及教育部门在管理监督方面也需要查漏补缺、强化力度。这起事件暴露出学校在教师队伍管理上存在漏洞,有过不良记录的教师为何还能继续任教,值得反思。而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应对过程中,学校未能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监控画面无法及时调取等情况,也让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管理产生质疑。教育部门应当严格把控教师的准入门槛,加强对教师的考核、教育以及日常管理,将那些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同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以及对教师行为的监督机制,确保类似悲剧不再因管理监督不到位而发生。

最后,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样重要。学生在学校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要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合理的教育行为,什么是可能伤害自己的行为,遇到危险情况要懂得及时向身边可靠的人求助,学会用正确的方法保护自己。

总之,“老师用三角尺砸伤女童头骨”事件不应只是一时的社会热点,而应该成为整个社会反思和改进的契机,家庭、学校、教育部门以及社会各界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共同努力,全方位加强管理和引导,避免此类悲剧再次上演,真正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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