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撞死你儿子是天灾,你告我儿子是人祸!肇事者父亲发声惹众怒
一个“坏”字,有时候都不足以形容某些人、某些事。
比如,景德镇这起即将开庭的案子,就让人感觉,“坏”这个字眼,都显得有点苍白无力了。
4月15号,江西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要审一个叫廖某宇的小伙子。
这事儿,估计不少人还有印象。
去年10月2号傍晚,天刚擦黑那会儿,景德镇昌江大道珠山法院门口那段路。
一辆特斯拉,像脱缰的野马一样,疯了。
开车的,就是这个20岁的廖某宇。
当时他正跟女朋友在车里吵架,据说是因为求复合被拒了,小伙子心态直接崩了。
油门一脚到底,把限速40公里的路段,硬生生飙到了128、129公里/小时。
这是拿马路当赛道,拿人命当儿戏啊。
那时候,31岁的胡某,正抱着还不满周岁的儿子,和30岁的妻子王某一起过马路。
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准备去父母家吃晚饭。
儿媳妇王某,事发前几分钟,还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撒娇说想吃婆婆做的红烧牛排和可乐鸡翅。
电话那头,老人乐呵呵地应着,灶上的火,可能刚点燃。
谁能想到,这通电话,竟成了诀别。
“嘭”的一声巨响。
特斯拉撞上这一家三口的瞬间,车速依然高达105公里/小时。
十多米的距离,一家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
最惨的是那个襁褓中的婴儿,当场身首分离,小小的身体甚至穿过了挡风玻璃,掉进了副驾驶位……
胡某和妻子王某,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没能抢救过来。
一个原本温馨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
撞了人,闯下滔天大祸,这廖某宇什么反应?
他没报警,没叫救护车。
反而是“淡定”地下了车,点了根烟,吞云吐雾。
等他朋友赶到现场,俩人甚至被拍到在车里有说有笑,对着那惨不忍睹的婴儿尸体指指点点。
这场景,光是想想,都让人脊背发凉。
这哪里是肇事司机,这简直是冷血的魔鬼。
事情到这儿,已经够让人愤怒了吧?
不,更炸裂的还在后面。
肇事者廖某宇的爹,廖先生,在事后跳了出来。
这位父亲,面对记者,面对承受着灭顶之灾的受害者家属,说了句什么话?
他说,儿媳妇(指受害者王某)和孙子孙女(指胡某和他们的孩子)的死,是“天灾”。
他自己儿子廖某宇要承担法律责任,那才是“人祸”。
好家伙!
我儿子开车撞死你一家三口,那是老天爷不开眼,是“天灾”。
你们这些受害者家属不依不饶,要追究我儿子的法律责任,把官司打到法院,这就是你们加诸于我家的“人祸”!
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逻辑,简直是把无耻当有趣,把冷血当个性。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这话放在今天,似乎有了更沉重的注脚。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护犊子,而是一种价值观的彻底崩坏,一种良知的彻底泯灭。
仿佛在他眼里,法律、道德、他人生命,都不如他儿子的“前程”重要。
难怪有人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一个能在儿子闯下弥天大祸后,还能说出“天灾人祸”这种混账话的父亲,我们很难想象,他平日里会给儿子灌输怎样的“为人处世之道”。
更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在当初,这位廖先生还提出了一个堪称“荒唐”的赔偿方案。
赔80万,然后,让他儿子廖某宇,给成了失独老人的胡某父母当“养子”。
这是什么脑回路?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你儿子毁了别人整个家,现在想用钱来了事,还想用你那“宝贝儿子”去填补人家失去至亲的巨大空洞?
这是在赎罪,还是在往人家伤口上撒盐?
简直是对受害者家属尊严的二次践踏。
现在,胡某的父母,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成了失独者。
每天晚上,得靠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
家里,还留着小孙子没用完的纸尿裤,那张小小的婴儿床,也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
物是人非,睹物思人,该是怎样的煎熬?
儿媳妇王某的爷爷,因为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过度悲伤,已经在今年3月份去世了。
清明节,一家三十多口人去扫墓,带着逝去三人最爱吃的食物,哭声一片。
一个完整的家族,因为这一场人为的“灾难”,永远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起案子,一开始是以“交通肇事罪”立案的。
最高判7年。
很多人觉得,太轻了。
好在,后来检察院变更了罪名,改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个罪名,最高可以判死刑。
从交通肇事到危害公共安全,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这背后是对“故意”二字的认定。
警方调查排除了酒驾毒驾,认定廖某宇就是因为跟女友吵架,情绪失控,“故意超速”发泄。
古时判案,尚且讲究“原心定罪”,看的是动机。
开车吵架,拿马路当撒气桶,视他人性命如草芥,这哪里是“过失”?
分明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恶意,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的公然漠视和挑衅。
这跟深圳当年那个开车直接冲撞行人的报复社会案,性质上已经很接近了。
案发地那个路口,现在已经加装了长长的隔离栏,足足35米。
附近的商户提起那天的惨状,还心有余悸,说人被撞得飞起“两三米高”。
冰冷的栏杆,或许能阻止下一次鲁莽的转向。
但人心的沟壑,法律的威严,又该如何重建?
如今,庭审在即。
受害者家属已经明确表示,拒绝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
他们只有一个诉求:严惩凶手,杀人偿命。
这份决绝,背后是多深的痛,多大的恨。
“我儿子撞死你儿子是天灾,你告我儿子是人祸。”
这句话,像一根毒刺,扎在每个有良知的人心头。
它不仅暴露了肇事者家庭的冷漠与扭曲,更拷问着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
法律自有公断。
但人心里的那杆秤,早已给出了判决。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作恶者,必将付出代价。
而那些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天灾人祸”论,也终将被钉在耻辱柱上。
只愿逝者安息。
只愿正义,虽迟但到。
公道,自在人心。
一切,就看明天了!
诛它九族
市区开128码就是故意杀人,危害公共安全罪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情节恶劣,死罪
必须判车裂
法院最终怎么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