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判决与上诉动态
2025年3月17日,河北省霸州市法院对“中国赌石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有省因虚构翡翠原石产地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案人张晓林获刑10年及罚金20万元,陶德军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判决书指出,张有省等人将危地马拉产翡翠谎称为缅甸木那坑口高价石料,导致买家马某波8000万元购入的原石实际估值不足437万元,形成“切垮”惨案。目前,张、张二人已明确表示将上诉,其辩护律师刘洪明质疑司法鉴定程序合法性,认为检方关键证据存在样本污染风险及鉴定资质缺陷。
案件回溯:从商业纠纷到刑事指控
2019年4月,张有省通过中间人张晓林、陶德军牵线,向河北某钢铁企业董事长马某波出售标价8000万元的翡翠原石。交易后,原石切割结果远低于预期,马某波以“虚构产地”为由要求退款未果,遂设计二次交易陷阱,诱使张有省等人交付第二块原石后扣押并报案。警方调查发现,涉案原石实际产自危地马拉,市场价值仅为标价的5.4%,检方据此指控三人构成诈骗罪。2020年10月案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历经两次庭审,争议焦点始终围绕“产地鉴定科学性”与“交易欺诈主观故意”展开。
司法鉴定争议:科学边界与法律裁量
案件审理中,检方先后委托多家机构出具产地鉴定报告,最终陕西某鉴定中心的“倾向危地马拉”结论成为定罪关键。然而,辩护方提出多重质疑:其一,现有技术难以精准追溯翡翠原石地理来源,行业普遍依赖经验判断而非科学检测;其二,送检样本可能因切割、运输等环节污染,影响结果可靠性;其三,鉴定人资质未明确公示,专业能力存疑。法院虽采纳检方证据,但判决书未对鉴定方法论缺陷作详细回应,为上诉留下法律争议空间。
行业影响:传统赌石风险与新型诈骗交织
此案被称为“中国赌石第一案”,不仅因其涉案金额巨大,更因首次将“切垮”结果直接关联刑事诈骗,打破行业“愿赌服输”潜规则。传统赌石文化中,“一刀穷一刀富”被视为商业风险,但本案揭示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欺诈的灰色手段。例如,直播电商中“赌石”骗局频发,诈骗团伙通过伪造产地、雇佣水军烘托氛围、操控切割结果等手法诱骗消费者,2024年湖南怀化警方破获的直播间诈骗案便涉及千万元级损失。
司法实践启示:射幸合同与欺诈边界的再界定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2024年审理的“莫女士诉珠宝店案”为此类纠纷提供对比视角。法院认定,若交易双方明确风险提示且未承诺保底收益,则适用射幸合同原则,买家需自担损失;反之,若存在虚假宣传或调包行为,则构成欺诈。本案中,张有省等人被认定蓄意虚构产地,逾越风险共担范畴,直接触发刑事追责。这一判决为规范玉石交易提供了司法参照,但也引发行业对“产地标识真实性”标准化的迫切需求。
社会反思:风险教育与监管缺位
案件暴露出的核心问题在于,高价值玉石交易缺乏权威鉴定体系与透明信息披露机制。法官建议消费者留存交易记录、要求书面风险告知,并推动行业协会建立产地溯源标准。与此同时,司法部门需平衡保护消费者权益与尊重商业惯例的关系,避免过度干预市场自发秩序。此案终审结果或将重塑赌石行业规则,成为打击新型商业欺诈的标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