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进彪
近日,一只大雁的死亡引发了网友关注。在河北石家庄一景区内,网红大雁被游客一脚踢中要害,造成了大雁颈椎第二节骨折,最终死亡。当事游客称大雁吓着了孩子,所以踢它。
据视频拍摄者表示,孩子是被大人抱着的,大雁只是飞到了游客身边,并没有对游客攻击。视频中,有人问:“为什么要踢它啊?”一男子气愤说道:“它吓到孩子了。”另一女子表示:“它对我妹妹产生威胁了。”目前,景区已经将相关监控视频交由警方。(新民周刊6月25日)
景区既然开放那就要保护好动物和游客的安全,就这件事来说,大雁飞到了游客身边,这对于一些游客来说就是受到了危险,他们采取行动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带着小孩的就更是这样。
有人强调说大雁没有对游客攻击,但家长从防止角度来说采取措施也是分内之举,因为相比之下还是孩子重要,如果孩子受到了攻击那事就晚了,景区也要为些担负责任,所以目前这个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这样的结果都不是最优结果,因为毕竟那只大雁死了,这当然要有人负责,但责任人是谁呢?显然不是那个游客,因为游客是来观赏的,而不是来花钱受惊吓的,在他们受到惊吓或面对不确定后果时就要采取保护措施,这没有错。
因此,有过错的就是景区一方,因为景区是管理的主体,就要为游客的安全负责;也有人为景区方辩解说,大雁只是飞到了游客身边并没有攻击行为,所以景区保证了安全。
但这样的说法不对,因为安全可分两个层面,一个是身体的安全,另一个是心理的安全,显然,大雁只是飞到了游客本身就是影响到了游客的心理安全,游客为了孩子当然要采取有力措施。
打个比方,有人用枪指着你,虽然没给你造成身体伤害,但这却是一种极大的心理安全伤害,这种情况下当然要断然采取有力措施,从法律上讲这也是一种正当防卫。
再说另一方面,游客踢大雁的时候并没有主观故意要踢死大雁,这完全是意外结果,但现在讨论时有人认为是主观故意,这显然是一种自己的臆断行为,这不能作为断事的依据。
这件事错就错在景区方,是他们管理不到才出现了这种问题。因此,作为景区来讲,要接受这个教训,完善规章制度,既要呵护好游客,也要保护好动物,保护好两个主体,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