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的行政区划语境中,尚未出现“省会”这一称谓,彼时普遍以“省城”指代。光绪朝之前,全国划分为十八行省,各省均将总督衙署或巡抚衙署之所在地,确定为省城。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的情况较为特殊。两江总督衙署设于江宁,而江苏巡抚衙署则位于苏州,如此布局致使江苏省城的定位在当时颇具复杂性与模糊性。
或许有读者心存疑问,此点为何难以理解。江宁设有总督衙门,苏州置有巡抚衙门,依此而论,江宁与苏州这两座城市理应皆为省城。
从宏观层面审视,该观点具有一定的正确性。然而,当将其置于特定的时代情境中加以考量时,便会发现存在某些细微差异。
【江苏省城有一个变化调整的过程】
明朝时期,江宁府以应天府之名存在,隶属于南直隶。清朝入关并完成中原一统后,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南直隶改制为江南省。不过,江南省辖区范围相较于此前的南直隶有所缩减。
江南省建制确立伊始,即设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一职,衙署设于江宁。历经数载,该职衔更易为江南江西总督。与此同时,另行设立江南巡抚,其治所位于苏州,所管辖区域涵盖江宁、苏州、松江、常州以及镇江五府。
顺治十八年,江南地区实施行政区域调整,析分为安徽与江苏两省。在此需加以明确的是,尽管分省举措始于顺治十八年,然而这一行政区划变革的最终完竣,实赖康熙帝执政期间的统筹与推进。
自行政区划重新划分、分省之后,原任总督一职改设为两江总督,衙署定驻江宁。与此同时,江南巡抚亦更名为江苏巡抚,其驻地依旧为苏州。在此后的一段时期内,即从分省直至雍正二年,整体行政架构并未出现显著变动。
在该特定历史阶段,两江地区高级官员的设置状况颇为繁复。回溯至康熙六年,行政建制发生重要调整,彼时江南右布政使一职被重新定名为江苏布政使,而江南左布政使则相应更易为安徽布政使。
在当时,江苏布政使与安徽布政使的衙署均设于江宁。由于布政使主管一省政务,这使得江苏诸多政务汇聚于江宁一地。同时,江宁在历史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基于以上因素,在该特定时期,江宁依旧被确立为江苏的省城。
雍正二年,行政区域的官署设置发生重要变革。彼时,安徽布政使司衙署迁至安徽省会安庆,与此同时,江苏布政使司衙署移至苏州。不仅如此,基于当时行政架构的整体考量,还增设江宁布政使一职,进一步完善地方治理体系。
如此,江苏省便设立两位布政使。其中,江宁布政使负责统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海门、通州此六府州;而江苏布政使则依旧执掌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这五府。
自雍正二年起,苏州地位因两位布政使的设置而得以擢升,自此亦被视作省城。由此,一省双省城之格局应运而生。
【直隶省也有两个省城,但情况与江苏不同】
在同治朝之前,直隶总督府驻地为保定,保定由此成为直隶省城。彼时,直隶地区未设巡抚一职,这使得布政使相较于其他省份的同职官员,权力稍显突出,在一定范围内可行使部分近似巡抚的职权。
同治九年,李鸿章获任直隶总督,同时膺任首任北洋大臣。自此,在逾二十载的漫长岁月中,李鸿章始终肩负直隶总督与北洋大臣之责。
晚清时期,李鸿章的莅任,使直隶省城保定的地位发生转变。彼时,清廷与列强的通商交涉等事务均聚焦于天津,李鸿章身负重任,往返奔波于保定与天津之间,极为忙碌。
天津,作为举足轻重的通商口岸,于晚清时期,其经济与战略价值日益彰显。光绪年间,李鸿章奏请朝廷获准,得以常驻天津。自兹而后,直隶总督一职,大部分时间履职于天津,仅当每年酷寒之际,港口冰封之时,方才暂返保定。
在历史进程中,直隶省一度出现保定与天津两座城市并立为省城的局面。然而,随着时代的演进,天津在直隶省的地位愈发凸显,而保定虽仍保留总督府这一象征,但实际上已徒具省城之名,其在直隶省内的重要性与天津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晚清时期福建也有两个省城】
依据清代对于省城的定位准则,倘若一座城市设有总督衙门抑或巡抚衙门,那么该城市便可被界定为省城。
福州,长久以来作为福建省城,向来为各界所公认,彼时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同驻于此。然而,自光绪元年起,福建巡抚奉旨移驻台北,直至光绪十一年台湾建省,这一情形方有所改变。在此期间,福建实则存在两座省城,分别为福州与台北。
台湾建省之后,所设台湾巡抚,其正式全称为“福建台湾巡抚”,衙署依旧设于台北。与此同时,朝廷颁令裁撤先前之福建巡抚一职,改由闽浙总督兼理巡抚事务。从严格的行政隶属关系角度而言,彼时之台湾省在本质上仍归属于福建辖区,此即“福建”前缀冠于台湾巡抚名称之前的根源所在。
在行政区划体系中,多数省份的省城设置相对稳定,然而亦存在若干特殊情形。以广东省为例,在历史沿革进程中,早期两广总督衙署设于肇庆,嗣后迁移至广州;四川省亦复如是,其省城初始位于保宁,后续则移至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