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派驻地方三大类机构之二:区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一个不为人熟知却比较重要的机构

职抒胸臆 2025-04-09 20:19:12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看名字就知道是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的,前文已经详细讲过国家核安全局历史,现在的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也就是生态环境部在特定场合中可以使用国家核安全局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内设的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既是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也是国家核安全局的内设机构,核安全总工程师和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的司长对外可使用“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的名称

因而本文所说的区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既是国家核安全局的派出机构,也是生态环境部的派出机构,这六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分别是:

1、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华东站的前身是国家核安全局上海核安全监督站,1986年,为配合秦山核电厂工程建设 ,国家核安全局设立了第一个地区性核安全监督站,就是上海核安全监督站 ,

1998年随着核安全局被并入到国家环保总局,监督站也于第二年改称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安全监督站

2006年3月,《放污法》实施,辐射监督纳入环保部门 ,监督站更名为国家环保总局 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08年10月,更名为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升格为司局级建制

2010年10月,上海站更名为华东站,即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年11月,更名为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现为生态环境部直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厅局级;

监督范围:上海、江苏(除田湾核电厂外)、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七省(直辖市)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核设施监督一处~六处、专项监督处、核技术利用监督处和监测应急与督查处;

2、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华南站前身是国家核安全局广东核安全监督站,1986年为配合大亚湾核电站建设,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批准成立国家核安全局广东核安全监督站,为第二个成立的地区性核安全监督站

1998年机构改革,广东核安全监督站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派出机构。

2006年机构改革,更名为环境保护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

2008年机构改革,更名为环境保护部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0年由广东站更名为华南站

2018年机构改革,更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现为生态环境部直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厅局级;

监督范围: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五省区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综合处、核设施监督一处~五处、核技术利用监督处、监测应急与督查处;

3、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西南站的前身国家核安全局成都监督站,于1990年成立。我站是继国家核安全局上海监督站(现华东站)、广东监督站(现华南站)之后成立的第三地区核安全监督站;

1999年整建制并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并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四川核安全监督站;

2006年职能增加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同时由处级建制升格为司局级建制;

2008年、2010年、2018年多次机构改革多次更名,现为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监督范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核设施监督一处~三处、核技术利用监督处和监测应急与督查处;

4、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华北站的前身是国家核安全局北方核安全监督站,于1996年成立,当时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1998年为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安全监督站;

2006年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为正局级事业单位;

2008年为环境保护部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0年更名为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2018年更名为现名;

监督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一级江苏田湾核电厂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另外还负责全国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持证单位监管;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综合处、核设施监督一处、二处、核技术利用监督处、监测应急与督查处、核燃料与铀矿冶监督处、机械设备监督一处、机械设备监督二处、机械设备监督三处、电气设备监督处、仪控设备监督处;

另外两家:是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都是2006年成立,东北站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西北站负责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自治区)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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