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优质中锋难觅的时代,这是一个前锋群爆发的时代。(建议收藏)
如今,前锋的两大类型,大前锋和小前锋的分野不再那么清晰,越来越多的大个子会飙三分、玩突破,能第一个冲到篮下、传出好球。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球队会创造出一种体系,让两个小前锋类型的球员联手出场,用速度和准度搞垮对手。篮球场上4号位注重力量和身高的传统定义不再适合,这一群人的定义越来越难,但也越来越简单。
也许,这是一个小前锋2.0时代,这或许是中锋软弱下的无奈选择,也或许是小球时代追求的理性回归。它不一定是成功的唯一公式,但至少正在流行。
谈到小前锋式身材却屡有大前锋般的贡献,马里昂是绕不过去的一个人物。04-05赛季,正是太阳“一大四小”战术发轫之年,纳什和马里昂被视为战术构造的两大节点,前者是发动机,后者的则机动性超过同位置的绝大数对位者,使得太阳的快攻进攻风格得以全盘运行。进攻之余,因为臂长过膝,马里昂的篮板控制能力当时总能挤入联盟前十,场均11个左右,有效地保证了太阳的进攻源。后来又加入老将希尔后,太阳的一大四小战术玩得更加得心应手,纳什和小斯的位置容易辨认,其他三个位置仿佛水无常形,马里昂、希尔,贝尔、巴博、迪奥之间频繁换位,每场比赛都能造成无数的错位进攻。
小牛的“一大四小”战术,真正成型于05-06赛季,一是锋卫线积聚了特里、哈里斯、霍华德等人物,二来球队没有好的中锋,他们要想拿冠军,就必须把速度、投篮优势发挥到极致。诺维斯基带领着约什霍华德、哈里斯、特里和斯塔克豪斯一干人左冲右突。这5个人的组合,是小牛飙分效率最高的阵容,,它完全不同于位置分配的固有理念。在这套阵容里,不但没有中锋,甚至连大前锋都很难派发出去。当这5个人在场上时,诺维斯基会更多地选择低位面筐单打,其他四人像泥鳅一样往来穿梭,对手们害怕他们的突破以及三分,在盯人和联防中游移不定。这套所谓的一大四小阵容中,诺维斯基是基石,约什霍华德处于大小前锋之间。他的运动能力、投篮水准是小前锋的身手,却因为不错的篮板能力时常煞有介事地当起大前锋。
与此同时,小牛劲敌马刺在大卫罗宾逊退役后,中锋球员被边缘化,邓肯常常要从大前锋位置转为内线轴心,也是带着一帮小个子打球。在这种情况下,轮换阵容除了帕克是固定的组织后卫,至于得分后卫、前锋线,则由吉诺比利、霍里、芬利、鲍文、巴里这五人任意组合,五人中只有霍里还有点大前锋的样子,尽管他也是以三分远投为招牌。
事实上,从05-06赛季开始,马刺和小牛两支球队就各自以对手为假想敌。此前马刺还会在每年夏天“装模作样”地寻找好中锋,但实际上完全没必要,队内的中锋无论是艾尔森还是奥博托,就像是备用轮胎,季后赛再与小牛相遇时根本指望不上。杀到刺刀见红时,两队都只能依靠一个大个子带着四个小个子捉对厮杀。马刺阵中,最能有效围堵诺维斯基的不是艾尔森或者奥博托,而是鲍文。
太阳和马刺、小牛的阵容架构以及对四号位的成功使用堪称两种模板。
太阳的模式则是由超级后卫的个人能力来主宰。如果你有纳什这样的人物,只需要在他身边安插一帮能跑能投的角色,两届MVP先生有一定可以带来好成绩。他在快速推进中的分配球能力,以及对于节奏的控制,总能让队友找到舒服的攻击机会。
马刺和小牛的要素则是,首先有超级内线存在,具备牵制力和分配球能力,客观上使得前锋线有更多的发挥空间:其次有快速后卫存在,他们能够创造快速的节奏,避免落入阵地进攻的命门,即使偶尔被迫落入阵地进攻,尖刀后卫也能以突破撕开空间,扰乱防守阵型,让球运动起来。
鉴于太阳、马刺和小牛那几年,对于西部强权的轮番统治,这几种模式自然追随者无数。
魔术兼具了霍华德和速度型控卫尼尔森,因而有复制马刺模式的充分条件。它的前锋线由“亿元先生”刘易斯和特科格鲁组成,此前两人都没有打过4号位。尽管很多时候人们也搞不清这哥俩到底谁是大前锋,但可以肯定的是,魔术“一星四射”空前流畅。特格鲁负责组织进攻,刘易斯则在外围发炮,08—09赛季魔术师队一鼓作气打入总决赛就是这个阵容取得成功的最好例证。
老尼尔森时期勇士的风格,最像是继承了太阳的衣钵,有一个动量十足的明星后卫,有一群跑不死、死了都要投的锋卫摇摆人。然而,就4号位的摇摆程度,勇士远大于太阳,或者说,在主力阵容中,你只知道勇士有一个叫别德林斯的中锋,至于其他人,天知道他们是得分后卫还是小前锋。总之,当拜伦戴维斯带球向前冲刺时,身边至少有三个队友哗哗闪过,哈林顿、斯蒂芬杰克逊以及蒙塔埃利斯,像天女散花一样散落在三分线外,也有可能在篮下任意角落游弋,戴维斯只需把球及时交出去就可以。如果一定要选出一个大前锋,人们会在杰克逊和哈林顿中间二选一,但是当瞄到两人的数据统计,又只能难为地摇头,因为他们的三分球命中数实在太多了,内线单打数太少了——这还是由卡尔马龙蒂姆邓肯所定义的4号位该做的事情吗?
多年之后,科尔时代的勇士队更完善,他们将前辈未竟的事业推向巅峰。
15—18年的勇士之所以在联盟中望风披靡,斩获三个总冠军,是因为他们除了完美体系之外,后期还有一个无所不能的杜兰特。在收割比赛的最后阶段,科尔会一股脑地派上杜兰特、伊戈达拉、格林、库里、汤普森的“死亡五小”。在这个阵容中,格林可以说是中锋,而大前锋的位置令人难以捉摸,你可以说是是杜兰特,毕竟他身高体长,可以在内线伺机抓板和盖帽,充当一下协防者的角色。而在进攻端,勇士队则呈现出瓦斯爆炸般的毁灭力,这五人基本都有自主进攻能力——格林在这个体系里也能时不时地奉献出内线强打和持球突破,无限换位,让人防不胜防。
我们都知道,那些年唯一能稍微压制一下勇士队的球队,就是火箭。最大原因就是,休斯敦人的无限换防,可以对上勇士的死亡五小。决胜阶段,当勇士在第四节将小个阵容派上场时,火箭队则以塔克、阿里扎,哈登、保罗,戈登(巴莫特)予以回击。这个时候,塔克出任了临时的中锋,阿里扎和戈登谁是大前锋,已经不再重要。
而到了19-20赛季,当火箭丧心病狂地送走了卡佩拉,将塔克顶在常规时间内的中锋位置上时,此刻担任大前锋的则是小前锋出生的考文顿,而小前锋则变成了戈登,堪称疯狂。
其他球队用小前锋担任大前锋的情况也不胜枚举。
两年前的凯尔特人队,当先发阵容是海沃德(斯玛特)、布朗、塔图姆、泰斯、沃克的五人组时,防守端站在4号位上的肯定是一身“腱子肉”的杰伦布朗——即使海沃德和塔图姆在进攻时可以无限摇摆,一旦由守转攻,他们则抵挡不住对面打前锋的冲击。
太阳队也是如此,当克劳德和布里奇斯充当首发锋线时,防守端站在4号位上的也只能是擅长顶防的克劳德,这与他在热火时干的工作别无二致。——“大桥”的防守意识不错,可以盯防对面的核心后卫,可让他防守大前锋,实在是太瘦了。
最后来说说快船队,他们也是一支善于摇摆三、四号位的球队——他们的核心,就是是两年前猛龙逆转雄鹿时,负责盯防字母哥的主将。而在送走哈雷尔之后,快船不再寻求传统大前锋,而是将低价淘来的巴图姆扔在了4号位,让他和伊巴卡搭档内线,没成想收获奇佳。和迪奥一样,法国人自带完善进攻的“BUFF”,巴图姆像一个球队粘合剂,让每个人都打的更舒服,无论是在弧顶的发牌还是外线的三分,极大丰富了球队的进攻。上赛季常规赛,快船打出了联盟第一的三分球命中率,比第二的篮网高出了将近2个百分点。若不是莱昂纳德和伊巴卡遭遇伤病,焕然一新的快船很有可能于上季加冕。
空间4号位再升级姑且将那些以小前锋的身手干大前锋事儿的家伙称为新4号位吧。当初在角色定义时,大前锋,顾名思义,要有大的体型,英文power forward则直指了力量的重要性。
传统意义上的大前锋,很多时候是附庸中锋而生,所以在中国又有称为二前锋的习惯。如果一支球队有一个好的中锋,那么找个身材身高体壮的大前锋予以护驾,是理想的选择。但是如今的NBA再不是上世纪90年代五大中锋领衔的内线盛世了,进入21世纪以来,除了奥尼尔、姚明和霍华德,已经找不到传统意义上的超级中锋。霍华德已经老去,新生代的考辛斯已经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而恩比德和约基奇看上去统治力还不够,所以只能另觅他法编织阵容和战法,而“一大四小”是一个不错的替代方案,大前锋的功能因此不再教科书化,不一定要有身高和力量,但必须要有机动能力和投篮能力,擅长快速高效作战。
NBA的球员形态也在发生着不同于以往的改变。帕特莱利曾说过,这是一个人人崇拜飞人的时代。如今这一代球员大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本世纪初开始学习篮球,很容易受乔丹、科比的影响,即便是高个子,也很少有人愿意在篮下干苦力,他们都渴望飞起来的感觉,或者在外线飙个三分结束进攻,这那要比禁区鏖战华丽得多,也轻快的多。所以你很容易理解,身高体壮的戈登热爱参加扣篮大赛。而身高逾2米的东契奇和西蒙斯最爱打控卫。
如今的NBA,“防守赢得总冠军”的叫声不再像上世纪90年代那么响亮,或者你只能把它先烂在肚子里,等到季后赛时再释放出来。联盟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市场化的需要,让很多球队更清楚进攻的重要性,没有人会跟票房过不去,球迷们要的是球队的冠军,而老板最看重上座率。什么样的进攻最好看?无疑是Early Offense(快速进攻)和Run and Gun(跑轰)。在这两种进攻体系中,场上5名球员的功能不在角色化,而是要求每个人都应该是进攻者,他们都需要参加防守、抢篮板,学会传球,有不错的投篮准头。要想适应这种体系,选择4号位球员就不能参照教科书,他必须是个运动派和投篮派的结合体。
说到底,这是整体篮球理念的理性回归。这种追求更快更均衡的理念,希腊、西班牙、立陶宛和阿根廷等欧美强队率先垂范于2004年奥运会和2006年世锦赛,从04到05赛季开始,NBA突然变天。以新兴太阳为代表,大面积球队兴起整体进攻风潮,在这股风潮中,最突兀的莫过于4号位的转变,因为前3号位本来就该兼具机动能力,一旦4号位活泛起来,自然有巨大的印象冲击力。
立陶宛队的克莱扎,打小前锋皆可胜任当然,新4号位的人物不是孤立体,他们存活于特定的体系之中。或者说,一旦他们脱离了这个体系,未必就能发挥大的作用。
2007年夏天,太阳一直酝酿与森林狼、湖人交易,其中最重要的筹码就是马里昂。森林狼和湖人在评估时都否决了交易可能性。ESPN的谢里丹说的很直白:“他们并不认为‘骇客’到了明尼苏达或者洛杉矶还能像在纳什身边那么容易的砍分。”细想起来,马里昂若是在讲究阵地进攻的球队,他的篮板球也不会少抢,但是背身单打,或者持球状态下的突破,怎么看怎么别扭。森林狼最终选择与凯尔特人做交易,并非全因麦克海尔是波士顿的故人。若论名头和数据,马里昂固然要比艾尔杰弗森高出很多,但是杰弗森身高力壮,普适能力非马里昂能比。
也就是说,新兴4号位能否闪光,除了取决于他本人的水平,还取决于身边人。在一大四小战术架构中,这五类人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前面提及的擅长快速由守转攻的后卫;二是至少有一个突破能力极强的后卫,能够牵扯整条防线,从而为队友创造出空位;三是安插几个定点投手,最好有一个身高2.06米的高炮台,比如钱宁弗莱,他们擅长把控卫转化为得分;四是有一个弹跳速度俱佳的前锋,既能冲击禁区,又有投篮的威慑力;五是要有一个篮板狂人,这是球队获取大量由守转攻、发动快速进攻的前提条件。如果再有一个具有面框单打能力又能合理分配球的大个子,那么这支球队就是绝对的强队了。所以说,基本五个条件都具备的勇士队,(可能缺了一个篮板狂人)在那些年是不可阻挡的。
上面提到的五类人中,新4号位球员最容易集中在三、四类之中,除了在进攻方面各有绝招,而且都有高人一等的防守能力,既能封锁对方的外线攻击尖刀,也能压制住强力大前锋。这一特质,在刻意提升攻击速度、忍受防守失位代价的“一大四小”战术体系中,起着殊为关键的作用。也是这群小前锋式的大前锋被委以大任的重要因素——作为体系中的存活体,他们也许他们不是联盟中的统治球员,但是实上他们很受欢迎,正在流行。(同步首发于百家号:卖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