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田村诚敬堂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5〕1388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富田村诚敬堂保护规划立项申请书〉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4〕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富田村诚敬堂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建筑的保护现状评估,并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和整治措施。
(二)合理划定保护区划,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和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三)加强展示利用和管理规划。将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统筹安排展示利用项目。
(四)进一步明确规划范围,为准备基础资料和经费测算提供依据。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富田村诚敬堂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