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的人都渴望遇到那个对的人,也正是利用这个心理,成了一些人的生意。
湖北武汉,一名34岁已婚女子,在网上冒充19岁少女,与男网友谈婚论嫁,骗走5万元彩礼和"三金"后玩消失。
男子陷入了迷茫和绝望,在酒店苦等7天无果后报警,通过警方得知所谓的“未婚妻”已经34岁而且已婚后,更是差点崩溃。
事情回顾
钟先生是一位在贵州工作的单身男士,今年6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孩田某。
通过交谈,钟先生得知田某今年才19岁,家住湖北武汉,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田某提出要从武汉开车到贵州与钟先生见面,钟先生开心的不得了,立马就同意了。
然而因为工作原因,钟先生无法和田某见面,确定钟先生无法见面后,田某立马说她已经到了贵州,并且还因此发生追尾了交通事故。
为表歉意,钟先生给了田某1万元作为"补偿"。
此后,田某又以过生日、看病等名义,先后向钟先生要了2万多元。
9月初,二人开始谈婚论嫁。
田某的"母亲"要求钟先生给5万元彩礼及购买"三金",钟先生欣然同意。
4日专程从贵州赶到武汉,当面给了田某5万元彩礼,并带其购买了三金。
然而,当晚田某以未领证为由拒绝与钟先生亲近,分别后,田某和其"母亲"双双将钟先生拉黑。
钟先生在酒店苦等7天无果后,听从父母建议报了警。
让钟先生崩溃的是,警方调查发现,34岁的田某不仅已婚,她口中的"母亲"也是她用小号扮演的。
田某到案后,其丈夫在场,对妻子的所作所为也感到愤怒,后来得知,田某根本没去过贵州,所谓的追尾事故也子虚乌有。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构成要件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田某隐瞒年龄、婚姻状况,编造事故、疾病等谎言,骗取钟先生8.3万元现金及金饰,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依法可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目前田某已被刑事拘留,且已退还部分赃款赃物,其余部分将会继续追缴返还。
写在最后
网友说:钟先生这是交学费长智商,19岁和34岁看不出来吗?
你还别说,在如今各种美妆工具和美颜相机的加持下,或许还真的看不出来,这也不能怪钟先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