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50年6月生,山东邹平人。现任邹平市韩店镇西王村党委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1986年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后,王勇毅然把自己经营价值20万元的面粉厂捐献给村集体,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30余年来,他带领西王集团从一个村办油棉加工厂发展成为享誉中外的全国500强企业,总资产近500亿元,员工16000余人,控股三家上市公司和西王集团财务公司,创造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奇迹;西王村实现了农业产业化、乡村城市化、居住社区化、生活福利化。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十大最美村官”“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感动山东人物”等称号。
王棣,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经济师,西王村党委副书记,西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常务会长、全国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委员会委员、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副理事长、山东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九届副会长、香港山东商会名誉会长、滨州市第十届政协常委、滨州市劳模协会副会长,被聘任为邹平市企业家招商顾问、滨州市“发展顾问”。
2020年2月26日,王勇、王棣以100亿元人民币财富名列《2020世茂深港国际中心·胡润全球富豪榜》第2000位
2020年5月12日,王勇家族以109.8亿元财富位列《2020新财富500富人榜》第287位。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 赏 通 告
(2024)鲁02执383号
被执行人:西王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3801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董事长兼经理。
被执行人: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邹平市西王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勇,董事长。
被执行人:王勇,男,1950年6月8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西王村171号。
被执行人:王棣,男, 1983年9月14日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西王村171号。
未履行金额:330,068,650.66元
王勇
王棣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3%支付悬赏金。
悬赏事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02民初18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3%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0532-83098290(董法官)
本通告有效期: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通告即时失效。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青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