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名下没资产,法院胜诉也没用,债券究竟该如何要债?

俣哥说刑法 2023-12-25 16:26:18

不管是自然人也好,还是公司也罢,只要涉及借钱或赊账,那么债权方就要做好血本无归的打算。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借债出去却要不回来的案例实在多不胜数。

即使走到了起诉阶段,甚至胜诉了。但因为对方早已完成了资产转移,名下已经没有了任何可执行资产,债权人、法院也依然拿欠债人没有任何办法。尤其是转移资产的人,他们名下虽然没有任何资产,但家人可以为其提供非常优渥的生活支持。

也就是说,老赖欠债了、名下没钱了,但他们的生活不会有任何改变,达成了一个只有债权人受伤的世界。

今天,俣哥就给大家讲讲如果遇到了借贷该如何处理,如果遇到了老赖,又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遇到有财税、法务、财务、欠债不还等问题,都可以和俣哥沟通。

1、关于借款

借款就与投资一样,在决定借出的那一刻开始,就要做好血本无归的打算。所以在借款的时候一定要控制好家庭承受额度,不要超过家庭可流动资金的20%—30%。不然一旦遇到老赖借钱不还,过多的资金,一定会影响自己的家庭生活。

一句话就是老赖耗得起,但你耗不起!也不要受任何借款利息的诱惑!确定好借款额度以后,就一定要做好关于借条的防范。

凡是看过《我不是潘金莲》,或了解恒大集团、贾跃亭、曲婉婷母亲债务转移手法的人,一定了解两个词。一个叫“技术性离婚”;一个叫赠予。

也就是说欠债人可以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来分割债务,也可以通过将自己名下的资产赠予给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方式转移财产(主要是子女)。公司资产的话,还可以通过高工资、高分红、高年终奖等方式,合法合规地将资产转移。

所以,我们在借出资金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好对方是以家庭或夫妻为单位进行借款。那么即使对方采用技术性离婚、赠予等方式转移财产、分割债务的话,债权方也能横向追溯,保证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没有确定夫妻两人为共同债权人的情况下,想要追溯欠债人的另一半时,需要由债权人自行举证该笔借贷对方用于对方家庭的共同生活所需。这个举证有多难,相信遇到过的债权人一定有所理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借条到期日期。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在借款到期后的3年内,对方没有还钱、而债权方也没有追问对方,没有文字性(语音)的追款记录,没有提起上诉的话。那么法院会自动认为债权人放弃了正当的法律权益。此时债权人即使去法院上诉,并且证据充分,也会因为诉讼时效到期而败诉。

所以,一旦发现借款人有欠债不还的想法,就需要在第一时间起诉对方。

2、关于强制执行

起诉欠债人以后,最大的优势就是胜诉以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是大部分债权人收回欠债的最佳方式。

如果欠债人名下有可执行资产的话,比如存款,就可以由法院直接冻结、划拨;如果是有房地产、高档电子产品、奢侈品等生活日用品资产时,法院可以对其资产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者直接以物抵债。

比如某人在某公司打工,债权人知道了该信息以后,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法院直接从银行卡里划拨对方的工资。

而且,不管有没有可执行的资产,只要对方没有完成执行,那么法院就会限制对方高消费。只是此时对方依然不算是失信被执行人,没办法进一步处理。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从事金融工作、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限制获得优惠政策和荣誉,同时对出境、坐飞机、高铁、子女进私立学校等都有非常严重的影响。还会影响企业信誉(如果是创业的话),影响投标、贷款、建立合作等。并且还会在各个平台进行公示,严重影响个人生活。

但对于法院执行不下去的欠债人,也不是每一个人不还钱的老赖都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定要满足“有钱不还”这个核心,并以拒不履行、伪造证据、暴力威胁、转移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方式不还钱的欠债人,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如果欠债人确实没有资产,或者欠债人的资产转移手段干净,债权人没法证明对方转移了资产,那么欠债人只会被限制高消费,而不会被纳为私信被执行人。

同时,限制高消费也并不是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酒店等,而是不能坐二等座以上的飞机、一等座以上的高铁、软卧列车,不能住五星级酒店,以及买房、买车、去旅游。正常的生活所需,国家还是并不限制的。你看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的时候,影响他潇洒而滋润的生活了吗?

而如果想要通过拘留、入刑等方式迫使欠债方还款,就更难了。所以,债权人在遇到起诉胜诉、但法院执行不下去的老赖时,只能采用最后的办法了。

3、最后手段

如何才能迫使老赖还钱?目前从法院实操、网络报道等具体情况来看,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欠债人拘留或入刑。但问题是要债权人要通过法院拘留欠债人也并不容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只要包含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二、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核心还是要有债权人证明欠债方有钱不还,只有这样才能由法院对欠债人进行拘留,理论上拘留次数没有限制,每次最长可以拘留15天。只是要证明对方有钱不还,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而且在实际拘留过程中,也需要多方配合,并不可能每隔15天就拘留对方一次。

所以,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我们知道,如果欠债金额在几万块钱以内,哪怕欠债方借钱不还,债权人忍忍其实也能不影响原本的生活;但如果借钱不还的金额在100万以上,那么只要不是特别有钱的人,都会伤筋动骨,在某种程度上很可能会直接拖垮一家公司、一个家庭。

因此,对于欠款100万以上的借款,俣哥建议,如果上诉法院在成都,且对方拖欠金额超过100万,申请强制执行也已经超过了3年,那可以把故事给俣哥说一下。

另外,凡是能借款,就说明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借款越多,说明信任越大。可是欠债不还就是在辜负他人信任,就是在让社会更加冷漠。所以,俣哥也希望每一个欠债人都不要辜负信任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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