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瓶啤酒下肚,李国民已经知道了云明的底细:云明23岁,比李国民大一岁,老婆在县医药公司上班,他贩过毒,也贩过枪,但是做的不大,一直也没发财。
李国民感到这是天意的安排,他一直想找个合伙人,干几件大事,弄点大钱;而云明也在物色一个帮手,两个人臭味相投,理想和目标基本上是一致的,很快一根绳上的蚂蚱就拴在了一起。

从这天起,李国民和云明形影不离,成为铁杆哥们。云明没啥心眼,对李国民挺放心,自己的真实情况都告知于他,但李国民对云明有防范,一直称自己是福建人,叫刘老三,不说真名,不过这并没有影响云明对他的信任,时常在一起密谋策划做大事弄钱 。
可是干大事就得有枪,李国民向云明打听买枪的情况,云明介绍说:我认识一个叫阿全的枪贩子,买一把手枪估计得两千多块钱。

可是他俩手里都不宽裕,不舍得花这么多钱。云明献计:越南那边打了几十年的战争,民间散落的枪支非常多,一把手枪也就是六七百块钱,去那边搞一把回来能省不少钱。
此时云明手里没钱,李国民给了他一千块钱,让他去一趟越南,没有半个月,云明搞了一支五四式手枪和一些子弹回来,有了枪,李国民想着急动手。毕竟俩人第一次合作,因为种种原因,他俩密谋的几个事情,最终都没有做成,俩人就这样混了几个月,李国民兜里在广州钓鱼搞的那些钱也快花完了。

他等不及了,便向云明摊牌:俩人合伙去抢一把,先弄点钱再说,马上揭不开锅了。
李国民本来想去昆明火车站抢一个烟贩,去了两次没找到下手的机会。云明说,南城有个摩托车交易市场,生意很火,尤其是本田125(宏达),这种车价格高,出手快,他提议在抢摩托车,然后卖到南城的摩托车交易市场。李国民立刻同意,并设计好了抢劫计划。
94年2月份一天晚上八点多,李国民假装顾客守在昆明海棠大酒店的接待厅里,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酒店门口有不少兜揽摩的生意的人,李国民和云明预谋,由他在酒店门口以租车的名义搭乘摩托车去官渡区前卫镇的一个建筑工地,与潜伏在那里的云明汇合,然后一起将摩托车主给杀了,抢劫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