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公布了对安徽必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在六安市舒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中,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经调查,安徽必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时未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导致事故发生。这一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安徽必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具体处罚内容为:暂扣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以示警告。
此决定对安徽必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一个警示,任何企业都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