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政务的本质是权力制衡,是阶级与阶级的对抗与平衡形成的最终状态。只有国王与贵族的二元对立是不足以形成宪法政务形态的,它要么造成割据状态下的野蛮政务,要么是国王专权的肆虐。
本文试图描述匈牙利社会下层的生活状态,也试图提及普通农民在农奴制下的挣扎。安茹王朝时期,正值西欧文艺复兴的时期,西方的运动和思潮毫无疑问地影响了相对保守的匈牙利,这导致了农民阶级的反抗。
农奴与贵族数量不多的贵族数百年来一直被认为是以国家政务和战争为主要内容传统史的缔造者。破除家族制的藩篱也首先要从他们入手,官僚制建设的契机毫无疑问也是其主导的改革。
“家族”一词,具有共同血缘的意思,但是它并没有任何在财产方面共同的意思。从圣斯蒂芬王时代开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处分自己的财产,在遗产的分配中也是。根据匈牙利那时候的继承法,每个儿子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这种分配从来都是是确定和永恒的。由于这个原因每一个血缘支系都可以不依赖其他的支系而独立存在。
例外的是,祖先的祠堂,或者说供奉的修道院,由于其是先祖的埋葬之地,是不允许被瓜分的。只要这个私人修道院机构存在,这个修道院就被认为是家族的共同财产。但是到了13世纪这种共有制都被赞助制所取代。兹里森亚克伯修道院是奥多伯爵在1061年所修建。起初,它是盖奥家族的家产。但是到了15世纪,这个家族所享有的只是部分权利了。
血缘的压制与反抗这样一种平均分配的规则意味着一批数量可观的地产会在几代之后被瓜分成一块块小地产。1230年,伯加特。拉第瓦内家族分裂成6个支系,每一个支系拥有的地产,都只有几千英亩。直到中世纪的末尾,这些家族都始终处于贵族的末流。仅仅只有一次,在17世纪,拉考齐家族靠着运气获取了一笔财富,并攫取了特兰瓦西亚的政权。
比拉第瓦内家族后代更富有的是那些洪特家族和帕兹马内家族的贵族后代。他们拥有的地产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当的数量,并且大小各异。举例来说,全国1300多个郡,至少有50个由洪特家族所拥有。但是,这个家族也避免不了分裂成许多支系的命运。以至于在15世纪,至少有29个贵族世家,可以追溯到这一家族后代。但是那时的他们中的许多都仅仅只拥有一个小村庄而已。
在阿诺内穆的《匈牙利形态》(该书成于1200年至1210年间)一书中,他就代表了那些家族集团的一部分。虽然他是一个记录官,但他主要的职业还是作为军功阶层。因此他想要宣扬匈牙利应当是这些家族的遗产。他的核心思想似乎是“以血签订契约”,也就是说,国家应当七个公爵瓜分并世袭。也正是基于此,郡和郊区都应当由他们的后代把持,这是基于血缘的权利。
然而在他那个时代,没有大贵族和有权势的家族关注他结交他。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的著作被迅速遗忘,并且只留下来一份副本。这份副本18世纪的时候在维也纳被发现并被保存起来。他之后的历史学家并没有注意到阿诺内穆的著作,所以他并没有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然而,他是匈牙利第一位以典型贵族的态度阐明历史的人物。并在近几个世纪时间里影响了匈牙利的历史学。
道格拉斯。诺斯、巴里。温加斯特和约翰。沃利斯提出了早期现代欧洲国家从所谓的“自然秩序”,到“开放准入”秩序所经过的过渡三台阶。文官控制军队、针对精英的法治、“永久组织”(其他社会学家称之为制度或机构)。
匈牙利一个也做不到。为保证军队忠于领主及,在这里,家族制的精英垄断军事的控制权是必要的。忠诚比效率更重要。在中世纪的匈牙利,军队,指的就是贵族们的私人武装力量。法治更是荡然无存,大贵族根本不需与国王谈判。因为国王自己,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贵族们妥协扶持的产物。
这些贵族精英理论上根本不受任何约束,大领主甚至拥有对农民执行实行死刑的权利。他们在自己的庄园纷纷竖起绞刑架,以炫耀和表明自己是这片土地上拥有绝对权利的上帝。制度在这里也几乎不太可能立的起来。
人与人的臣服和顺从,依靠古以有之的习惯,而不是完善的制度。领主们推行自己的意志,不需依靠机构的力量,单靠自身崇高的地位就能得到认同。想要在这里建立起非人格化的组织机构是可笑的,因为这里从来都不需要,这里的社会秩序仅仅凭借习惯就能得到维持。
匈牙利与传统西欧国家的社会结构是有区别的。在这个圣斯蒂芬创立的帝国里,农民与领主之间,并不是一纸封建契约那样的关系。在西方,农民拥有更多的自由,契约意味着自身的处分权,农民拥有迁徙自由的权利,农民对地主的联系就没有那么紧密,农民甚至可以进入自由城市寻求保护。
而在匈牙利,农民被紧紧束缚在土地之上,不得逃脱。贵族和教士为一己私利和社会稳定深深地扼住了他们的行动自由和人身自由。这样的国家里,社会的确更加稳定,农奴们只有接受剥削的命运,根本没有其他的出路。一旦决定外逃或是投靠其他领主,就免不了上绞刑架的厄运。所以,稳定的表象之下是汹涌的暗流,一旦贵族或者教会继续加重压迫,情况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农奴的觉醒造成东西欧农民自由的巨大差别的原因可能还是要从经济方面去考察。东欧和中欧向来地广人稀,而西欧的人口曾经一度达到东欧的3倍以上。
由于人口的巨大膨胀,农业用地就显得不足,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一个新兴的手工业阶层就在西欧开始兴起。由于农业劳动力的充沛,地主阶层没有必要,也不想要把农民挽留或者说是禁锢在土地之上。相反的,他们可以以契约的形式更换更加能干的劳动力来做自己的用工者。这样,农民就以一种独立的、自由流动的阶层存在于社会之上。
虽然存在的压迫和剥削还是沉重,但是至少农民有可能自由选择脱离这种压迫。而不是像东欧的农奴,连帮助他们逃离的人和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责罚。农业劳动力的过剩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更多的人从事贸易行业,15世纪末,西欧的商业开始勃兴。沿海的地方,开始了向海外的探索,向东方寻求贸易商路与财富。当西班牙与葡萄牙为了新发现的陆地和土地属于谁(在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之前,罗马教会一直承认新发现的土地归葡萄牙所有。
亚历山大六世为西班牙贵族出身,他担任教皇任上,1492由哥伦布率领的西班牙航船发现美洲后(当时还称为印度),西班牙随即要求领土权力,教皇遂划定了一条分界线调节纠纷,以东归葡萄牙,以西归西班牙。这条线后来被称为教皇子午线。而大动干戈的时候,匈牙利还在纠结在压制平民起义的痛苦之中。欧洲的谜团在于15世纪末的时候,东欧似乎形成了一股农奴制立法的高潮,东西欧差别惊人。东欧农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