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6000元,我老婆给你生孩子”!!!
四川一农民,把妻子租给他人传宗接代,而孩子生下后,后悔了,竟打死妻子和7个月大的孩子。
四川宜宾凤仪乡的村民黄明富和妻子琼芳,结婚后生育了四个孩子,生活依赖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尽管家庭并不富裕,但他们过着相对清闲自在的生活。
然而,由于缺乏其他收入来源,黄明富开始变得懒散,没有积极去努力谋生。渐渐的,家庭的经济问题逐渐显现,尤其是四个孩子的生活渐渐成了难题。
面对生计的压力,黄明富没有采取积极的方式去赚钱养家,反而沉湎于赌博,结果越陷越深,欠下了越来越多的赌债。
在陷入穷途末路时,他想出了一种还债的极端方法:他承诺只要欠债,就愿意晚上到对方家与对方的妻子发生关系。
于是,他开始对妻子琼芳进行思想工作,试图说服她接受这一屈辱的安排。琼芳一开始极力反对,结果却是一次次的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
最终,为了维持生计和四个孩子的生活,生活在偏远山村的琼芳被迫接受了这种屈辱的安排。
渐渐的,黄明富渐渐意识到他与李玉良的交易只是在抵债,无法换来真金白银,觉得不划算。正当他陷入苦恼之际,偶然遇到了李玉良。
李玉良的妻子几年前因意外去世,他一直未能完成祖辈香火传承的责任,也没有再婚的打算。
在困扰之际,黄明富向李玉良提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建议:“你给我6000元,我让我老婆跟你生一个。”
黄明富拿到了6000元后,回家再次对琼芳施加软硬兼施的压力。最终,琼芳被送到了李玉良家中。
随着琼芳在李玉良家中度过的日子,黄明富开始觉得这笔买卖亏本。他得等琼芳怀孕才能回家,而这期间他独自一人在家,感觉交易不划算。
对此,他越想越气,越发觉得自己吃亏了。
到了孩子出生后,黄明富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念头,想要将这个孩子卖掉,认为至少能得到几万块钱。
他觉得6000元太便宜李玉良了,因此决定把孩子卖出去,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于是,在2012年3月,孩子只有7个月大的时候,黄明富成功地说服了琼芳,并告诉她可以用卖掉孩子的钱来改善生活。
尽管面对生计压力,但作为母亲的琼芳,绝不愿意卖掉自己的孩子。
趁黄明富不留神的时候,她抱着孩子跑回家,而黄明富则紧追不舍。
在琼芳坚定地保护孩子的情况下,黄明富失去理智,恍惚地想象出琼芳和李玉良交欢的情景,开始愈发情绪失控,口头攻击不断。
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琼芳坚决拒绝了黄明富,双方陷入激烈的争吵。
在这场争吵中,琼芳将多年的委屈和痛苦发泄而出。黄明富看着妻子的哭喊声,以及这个与他无关的孩子,愤怒、耻辱使他失去理智,仿佛被魔鬼附身。
黄明富找出了家中用于打野猪的土枪,开了两枪,将枪口对准了婴儿的头部,扣动了扳机。
被吓傻的琼芳还没来得及看孩子,黄明富又将枪口对准了她。在一声枪响后,琼芳倒地不起。
听到枪声,村民们纷纷赶来,而此时黄明富已经逃入深山。
警方赶到时,婴儿已经离世,而琼芳则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村民们自发组成搜寻队伍,深入山中寻找黄明富这个凶手,然而一直没有找到他。
琼芳在医生的抢救下成功脱离了死亡的威胁。
警方采取秘密监视的措施,并且在侦查方面加强了力度,最终在6个多月后成功将黄明富抓获。在法律的制约下,黄明富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与此同时,引发案件的另一当事人李玉良花了6000元购买孩子,但最终却是人财两失。
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很冤屈,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李玉良并非无辜。尽管他可能认为这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交易,但他未能充分了解情况,不知道这实际上是违背琼芳真实意愿的行为。
他的行为涉及非法交易和侵犯他人身体权利的问题,因此在法律上也需要对他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对于黄明富的赌友们来说,他们误以为与黄明富的妻子发生关系是一种抵债行为,殊不知这种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构成了强奸罪。
在黄明富的内心深处,妻子只是他实现目标的工具,缺乏对妻子的尊重。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其余的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下了犯罪行为,将自己推向绝路。
在法制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