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爆火之后,“抖”相关的商标成为申请注册的大热门,而抖音公司为了保护自家品牌权益,不断的对各式各样的“抖”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不夸张的说,抖音不是在异议中,就是在异议的路上,商标保护可谓是费了不少心。但即便是这样,仍然有很多“抖”相关商标获准注册。
近日,商标局就公布了2件由抖音异议的“抖荫”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据了解,这2件“抖荫”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分别为第9类“可下载的影像文件;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生物识别扫描仪”等、第3类“浴液;去污剂;抛光制剂”等。
抖音公司引证了在先注册的“抖音”、“抖音好物”、 “抖音菌”、“抖及图”等商标。
商标局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及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区别,因而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最终,商标局决定对两件“抖荫”商标准予注册。
抖音公司如果不服,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