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隶属浦东海关对一批进口的日本品牌摩托车进行现场检验,发现20辆摩托车的制造年份打刻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6735-2019标准规定要求。相关车辆实际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6735-2019的规定,车辆识别代码(VIN)第十位年份代码打刻应为“R”,但车辆识别代码(VIN)第十位实际打刻为“P”,不符合标准要求。上海海关对上述不合格车辆进行监督退运处理。
车辆未能正确打刻VIN,将不能完整体现车辆的唯一性,经市场销售后会导致消费者购车无法办理牌证,车辆使用中更易于产生VIN打刻更改、车辆套牌、克隆的可能性,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车辆的使用安全。而我国对车辆识别代号(VIN码)的基本构成、固定方式、标示位置、标示要求等均作了相关规定,由于各国标准差异,相关打刻的工艺流程未在生产线上被有效固化或及时更正,未对其打刻质量作有效保证,造成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